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规范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程序,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面负责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和各人才培养单位具体负责硕士学位授予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三条 学校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相关学科门类授予硕士学位。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