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是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工作、研究生学位与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履行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管理等职能。
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考试、学籍管理、日常教学及学位评定和授予工作,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工作。
三、负责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培训与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及学位授权点建设、动态调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
五、负责制定和修订各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学校学位授予质量的检查评估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研究生会等研究生社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组织研究生开展各类学术科技活动。
七、负责制订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以一流学科为牵引,做好学科结构优化与布局、新兴交叉学科培育与建设工作。
八、负责学科团队建设,做好学位点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遴选、管理和考核工作。
九、负责开展各类学科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遴选、评估和验收工作。
十、负责做好学科建设经费、学位点建设专项经费、研究生培养等各类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一、负责开展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涉研究生培养工作、学科建设工作的日常事务办理。
十二、负责高效协同其他部门推进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