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在内蒙古自治区第43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我校组织崇正宣讲团大学生宣讲队4名同学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题宣讲活动,本次宣讲共开设线下专场4场,覆盖全校17个二级学院,参与师生近1500人,以法治宣传助推校园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走深走实。


本次宣讲将两部法律法规有机融合、一体解读,紧扣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主线,贴合校园育人实际开展普法教育。宣讲详细阐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核心要义,明确民族团结工作的法治规范与实践要求,引导全体学生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自觉争做民族团结的守护者与践行者。

宣讲同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重要价值。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学校各民族青年沟通情感、凝聚共识、增进认同的重要桥梁,也是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涵养文明风尚的重要载体。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够拓宽各族学生交流渠道,提升文明素养,助力培育文明校园新风。

整场宣讲内容精炼、通俗易懂、贴合学情,让同学们深刻认识两部法律相辅相成、同向聚力的育人意义,进一步增强“五个认同”,牢固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思想理念,明晰新时代青年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使命。

此次宣讲活动,将法治教育与民族团结教育深度融合,丰富了校园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形式,营造了团结友爱、互助共进的良好氛围。下一步,我校将持续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持续促进各族师生交融共生、同心奋进,让民族团结之花在校园常开长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