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测中心工作职责
本中心是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核心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专业认证与评估
统筹专业认证: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程教育认证、理科类专业认证等各类专业认证(评估)的规划、申报、自评、迎评及持续改进工作。
组织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牵头负责教育部(或省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全过程组织、协调、自评、迎评及整改落实工作。
指导专业建设与评估:依据认证评估标准,指导各教学单位开展专业内涵建设、质量自评与持续改进。
二、教学督导与质量监控
实施教学督导:建立健全教学督导制度,负责督导委员会日常管理,组织学校教学督导队伍,开展常态化课堂教学检查、评价与指导,反馈教学信息。
监控教学运行质量:对主要教学环节(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考试考核、毕业论文/设计等)的质量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与反馈。
处理教学反馈与改进:收集、分析师生教学评价信息,诊断教学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跟踪整改效果。
三、质量监测与数据分析
构建质量监测体系:设计并完善覆盖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指标体系。
开展常态数据监测:系统采集、整理、分析教学状态基本数据、专业评估数据等。
提供决策支持: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资源配置、专业调整等重大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四、统筹协调与制度建设
完善质量保障机制:研究、制定、修订和完善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统筹协调质量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共同落实教学质量保障责任,推动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文化形成。
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与教学评估、质量监测相关的工作。
核心定位:以专业认证与审核评估为抓手,以教学督导为手段,以质量监测为依据,构建闭环质量保障体系,持续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