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确定人员范围
经学校资格初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
(二)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2020年12月9日上午8: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和面试地点:资格复审地点为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面试地点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报名登记表;
2.本、硕、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近五年的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信息、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学校组成专家组,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试。
二、试讲
(一)试讲方式
1.试讲采取授课和回答问题两种方式进行,授课主要考察引进人才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教学效果等方面,时间为20分钟,内容自定,板书形式试讲(不使用PPT);回答问题主要考察引进人才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时间为5分钟。
2.试讲满分为100分,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凡试讲成绩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针对不能按时返回国内参加试讲的境外人员和重点疫情地区人员,采用网络视频形式进行,并自行调试好面试设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试讲时间和地点
1.试讲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上午8:30时。
2.试讲地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试讲程序
1.抽签决定应聘人员试讲顺序。
2.考官根据试讲、回答问题情况,独立逐项进行现场评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数的方法,计算出应聘人员试讲成绩。
3.应聘同岗位人员全部试讲结束后宣布最终成绩。
咨询电话:0471-6585582、6585510
监督电话:0471-6585101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