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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方案(2026—2029)

2026-07-03  点击:[]

一、整改工作背景与依据

2026年6月,受陕西省教育考试与评价研究会委托,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组分别对我校美术学(师范类)、数学与应用数学、小学教育、音乐学四个专业进行了中学/小学教育第二级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通过听课看课、调阅材料、深度访谈、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四个专业建设成效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核查与评判。在肯定各专业办学特色与建设成效的同时,专家组也围绕“反向设计、正向施工、底线评价”三条主线,指出了专业在人才培养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改进方向。

为系统落实专家组反馈意见,推动全校师范类专业以认证理念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以持续改进为常态,切实提升师范生培养质量,学校在认真梳理、系统分析四个专业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的基础上,对标《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文件(2023版)》要求,参照相关院校整改工作经验,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二、整改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以专家组反馈意见为镜鉴,以问题整改为抓手,用三年左右时间(2026—2029年),全面构建“反向设计—正向施工—底线评价”闭环运行的质量保障体系,实现全校师范类专业在培养目标定位、毕业要求达成、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实施、质量保障运行等核心环节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二)具体目标

1.反向设计贯通达标:完善人才需求调研机制,规范开展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确保培养目标定位准确、特色鲜明。优化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与课程支撑矩阵,实现“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逻辑贯通。

2.正向施工规范到位: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推动探究式、项目式教学方法应用。完善“三习”贯通实践教学体系,落实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教研实践“四个涵盖”。规范双导师管理,强化实践教学质量监控。

3.底线评价闭环运行:健全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制度,规范开展“三达成”“两合理”评价工作。建立“评价—反馈—改进”完整闭环,形成持续改进的证据链条。

4.支持条件保障有力:加大教学设施设备投入,推进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完善师资队伍分类评价制度,配齐配强教学管理队伍。

三、各专业共性问题与整改措施

经系统梳理四个专业专家组反馈意见,归纳提炼出以下六个方面的共性问题,提出学校层面统一部署、各专业联动落实的整改措施。

(一)需求调研与培养目标定位

存在问题

1.人才需求调研不够规范、充分。调研范围集中于呼和浩特市及周边,未深度覆盖农牧区基层学校;对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的调研不足;对义务教育新课标、科学教育、教育家精神、人工智能等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的调研分析不到位。

2.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方法存在偏差。问卷设计以认可度调查代替合理性评价,数据高度趋同无法诊断真实差距;评价仅用问卷,未开展深度访谈或焦点小组;样本回收率偏低(约20%)。

3.培养目标与兄弟院校相似度高,未能充分体现民族院校办学优势和特色。

整改措施

1.规范需求调研工作机制。

制定《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师范类专业人才需求调研工作指南》,明确调研目的、对象、内容、方法和时限。调研范围覆盖城市、旗县、农牧区三类区域,将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纳入必调研对象。调研内容须对标《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教育家精神、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等前沿要求。

2.改进合理性评价方法。

将认可度调查改为差距分析评价(能力重要性×实际表现双维度评分),增加用人单位焦点小组和毕业生深度访谈,优化样本结构(毕业生覆盖近3届总数30%以上,用人单位覆盖三类区域15家以上)。

3.强化培养目标特色凝练。

各专业在培养目标修订中深度挖掘民族院校在民族文化资源、边疆教育服务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充分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育人主线,实现错位发展。

牵头单位:教务处、就业指导处

责任单位:各师范专业所在学院

完成时限:2027年3月前完成首轮规范调研与评价,之后常态化运行

(二)毕业要求与课程体系

存在问题

1.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不够科学,部分指标可衡量性不足,颗粒度参差不齐。

2.课程支撑矩阵不严谨。通识课、选修课、实践课存在H标注滥用现象;专业核心课程大多单一指向专业技能,未发挥“专业+师范”融合的强支撑作用;班级指导、教学研究、教学反思、综合育人等师范核心能力的高支撑课程严重短缺。

3.课程内容更新滞后,未及时融入义务教育新课标、学科前沿和人工智能等新要求。

整改措施

1.优化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各专业对标认证标准和教师专业标准,重新论证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方案,确保指标点可衡量、可评价、可达成。补充行为化考核任务,分年级设计梯度化实践活动。

2.全面修订课程支撑矩阵。严格遵循学校统一制定的支撑强度标注规则,控制通识课、选修课、实践课的H标注比例,支撑关系细化至三级指标点。为班级指导、教学反思等薄弱指标匹配核心课程作为高支撑载体。针对不同方向分别建立差异化支撑矩阵。

3.建立课程内容年度更新制度。将义务教育新课标、学科前沿、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本土民族文化资源等内容常态化融入课程教学。

牵头单位:教务处
责任单位:各师范专业所在学院
完成时限:2027年6月前完成矩阵修订,之后每年更新

(三)课程教学与课堂改革

存在问题

1.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之间的映射关系不够清晰,部分课程教学内容与课程目标一致性有待加强。

2.课堂教学仍以讲授为主,探究式、项目式教学运用不足,对学生高阶思维能力和反思能力的培养不够充分。

3.课程考核以知识性试题为主,过程性考核占比偏低,评分标准笼统,主观性较强。

整改措施

1.完善课程教学大纲审核机制。建立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清晰映射关系,统一课程目标对应指标点的填写规范,明确高中低支撑标准,逐门核查支撑逻辑。将大纲合规性纳入教学考核。

2.推动课堂教学模式改革。依托精品课程资源和智慧教室,推行任务驱动式、项目式、混合式教学模式。培育课堂教学改革示范课程,每专业至少打造2—3门标杆课程。

3.改革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提高过程性考核占比(不低于40%),增加辨析题、案例分析、论述题等有利于训练高阶思维能力的题型。压缩知识性试题比例至50%以下。完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在定量分析基础上补充定性分析。

牵头单位:教务处

责任单位:各师范专业所在学院

完成时限:2027年9月前完成大纲修订与审核,课堂教学改革持续推进

(四)实践教学体系

存在问题

1.教育“三习”贯通性不足,见习、实习、研习目标趋同、内容重复,研习落实不到位,未突出对真实教学问题的深度研讨。

2.实践教学“四个涵盖”未全面落地。学生实际参与师德体验、班级管理、教研实践不足,教研实践缺乏科学系统的整体规划。

3.双导师遴选、管理、培训、评价体系不健全,实践指导深度不足。教育实践评价机制不完善,表现性考核标准未有效落实。

4.教育实践能力达成情况评价与改进报告不规范,未形成综合性报告。

整改措施

1.制定“三习”贯通实施指南。精准区分“见习感知、实习实操、研习反思”的分段育人逻辑,构建模块化见习内容(师德体验、课堂观摩、班级管理、教研活动),将教育研习融入见习与实习全过程。探索“见习—研习—实习—研习”四阶能力培养体系。

2.全面落实实践“四个涵盖”。在各环节教学大纲中明确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教研实践的具体任务与考核要求,确保每个领域均有制度安排、过程记录和评价标准。

3.健全双导师管理机制。出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师范专业双导师管理办法》,明确遴选标准、工作职责、培训要求和考核激励。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理念纳入导师培训内容,确保双导师指导贯穿实践全过程并留痕。

4.规范教育实践评价。完善证据导向的教育实践评价体系,制定可衡量的表现性考核标准。形成综合性的教育实践能力达成情况评价报告与改进报告,确保评价结果有效支撑持续改进。

牵头单位:教务处

责任单位:各师范专业所在学院

完成时限:2027年6月前完成制度出台与首轮实施

(五)质量保障与持续改进

存在问题

1.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不完善。学校层面缺少基础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会评价制度;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不健全,缺少教育见习、研习质量标准。

2.课程目标达成评价不够规范,评价以“算分”为主,缺少定性分析;部分课程连续多学期问题分析与改进措施雷同,改进闭环未形成。

3.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不健全,反馈渠道单一,对毕业生入职5年后专业发展成就的跟踪不到位。

4.持续改进工作碎片化,缺乏对各类评价结果的综合分析,改进运行证据不充分。

整改措施

1.完善质量保障制度体系。学校层面补充制定《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师范类专业社会评价制度》,修订完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补充教育见习、教育研习质量标准。制定《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细则》《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细则》。

2.规范课程目标达成评价。严格执行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制度,考核内容与课程目标一致性须通过审核。在定量数据基础上补充定性分析,结合学生课堂表现、实操能力、学习反思等撰写分析报告。建立问题诊断与改进闭环台账,杜绝“循环复制”现象。

3.健全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建立覆盖毕业生入职后1年、3年、5年的分阶段跟踪反馈机制,规范开展用人单位走访、校友回访等工作。明确基础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社会评价的渠道与方式。

4.建立综合分析研判机制。校院两级每年度对内部质量监控整体情况和内外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年度质量报告。明确“监控—评价—反馈—改进”责任链条,确保持续改进有依据、有措施、有核验、有记录。

牵头单位: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责任单位:各师范专业所在学院

完成时限:2027年6月前完成制度补全,质量监控与改进工作持续运行

(六)师资队伍与支持条件

存在问题

1.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等教师教育实践类课程教师分类评价标准缺失,评价结果与绩效分配、职称评聘挂钩机制不健全。

2.教师教育课程教师至少一年中小学教育服务经历落实不到位,“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互换”共同体发展机制不健全。

3.部分专业教学设施设备不足,师范技能训练设施老化;中学教学案例库、教学资源库建设标准不明确。

整改措施

1.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学校层面制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等教师教育实践类课程教师评价标准,将评价结果与绩效分配、职称评聘挂钩。出台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办法,有步骤、有计划地安排教师赴中小学挂职锻炼。

2.深化校地协同教研机制。在大学设立“名师工作室”,在基地学校设立“教授工作室”,推动“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互换”常态化。以专业为单位,组建结构合理、职责明晰的教研团队。

3.加大教学条件保障力度。制定教学设备分批次更新计划,优先保障常用教学设备正常运转。推进中学教育教学案例库、教材资源库建设,在学校层面出台优秀教学案例遴选标准。统筹利用校内外实训平台,保障师范生技能训练需求。

牵头单位: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

责任单位:各师范专业所在学院

完成时限:2027年9月前完成制度出台,2028年底前设施设备更新到位

四、各专业个性问题与整改任务

(一)美术学(师范类)专业个性问题

1.美术教育类特色教学资源建设滞后,中学美术教学案例、教学设计等教学类资源偏少,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使用率不高。

2.师范技能训练设施老化,缺少专门的美术微格教学训练安排。

3.培养方案中四个方向共用一套支撑矩阵,特色课程未匹配对应毕业指标。

整改任务:

1.系统收集整理民族图案、皮雕、民族服饰等民族民间美术教学素材,依托学校在线教学平台建设民族美术特色教学资源库。

2.统筹利用校内公共微格教学实训平台,安排专门时段供美术学专业学生开展试讲训练与教学技能演练。

3.针对四个方向分别建立差异化支撑矩阵,确保特色课程匹配对应毕业指标。

责任单位:美术学院

完成时限:2027年9月

(二)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个性问题

1.专业管理架构有待完善,领导班子人员配置尚未配齐。

2.兼职教师未形成稳定队伍,缺乏考核机制。

3.中学数学教育教学案例库遴选标准不明确。

整改任务:

1.学校统筹推进专业管理架构建设,配齐学院领导班子,合理分担公共事务,科学核定教师工作量标准。

2.出台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规范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3.学校层面出台优秀中学教育教学案例库遴选指导性标准。

责任单位:数学与大数据学院、人事处

完成时限:2027年6月

(三)小学教育专业个性问题

1.教师教育课程学分设置过多,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足,未达到认证标准35%的比例要求。

2.学科专业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中“学科素养”的覆盖不足,存在课程内容重复问题。

3.教师教育课程教师缺少一年小学教育服务经历。

整改任务:

1.统筹专业学分总量,优化教师教育课程与学科专业课程配比,删减重复、同质化内容,确保学科专业课程学分符合认证标准要求。

2.重新设置教育学类、心理学类课程体系,避免内容重复。对标2022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增加满足兼教需要的学科专业课程。

3.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有步骤地安排教师教育课程教师赴小学挂职锻炼。

责任单位:教育学院

完成时限:2027年6月前完成方案修订,教师挂职分批实施

(四)音乐学专业个性问题

1.教学设施设备配置不足,缺少合唱实训室、重奏实训室、多媒体视听实训室及艺术实践专用场地。

2.核心能力“即兴弹唱”未纳入课程体系,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不足。

3.《班级管理》列为选修课,影响“班级指导”毕业要求的整体达成。

4.课程教学进阶性不足,《基础钢琴Ⅰ—Ⅳ》教学内容基本一致,未体现不同学期之间的进阶性目标设计。

整改任务:

1.学校加大经费投入,逐步增配合唱实训室、重奏实训室、多媒体视听实训室及艺术实践专用场地。

2.将“即兴弹唱”纳入课程体系,增设人工智能教育应用相关内容。

3.将《班级管理》调整为必修课程,确保对“班级指导”的核心支撑作用。

4.修订课程大纲,明确各学期进阶性目标,确保教学内容体现“两性一度”(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要求。

责任单位:音乐舞蹈学院、财务处

完成时限:2027年9月前完成课程体系修订,实训室建设列入学校建设规划

五、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完善计划

“产出导向”是师范专业认证的核心理念。根据各专业认证反馈意见,学校层面统一推进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建设,确保“三达成”“两合理”评价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一)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机制

1.修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师范类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实施细则》,对接教育部2023版认证工作文件要求,突出“以评学为中心、以目标为导向”的持续改进理念。

2.建立课程考核内容与课程目标的一致性审核机制。每学期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须围绕课程目标各指标点进行分析,相应提出改进措施。

3.在定量分析基础上,补充定性分析(学生课堂表现、实操能力、学习反思等),形成完整的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

4.建立课程评价报告审核制度,压实教研室主任和分管院长审签责任,杜绝“循环复制”现象。

(二)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机制

1.规范区分内部评价(基于课程考核、学习表现)与外部评价(基于利益相关方反馈)的边界与数据来源。

2.制定用人单位、毕业生等利益相关方的标准化评价工具,增强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有效性。

3.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结果须作为课程体系调整、教学内容更新的重要依据,形成“评价—反馈—改进”闭环。

(三)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与达成评价机制

1.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须与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保持同步,评价结果有效支撑培养目标的修订完善。

2.充分吸纳教育行政部门参与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与达成评价,扩大评价意见的采集范围。

3.建立评价与修订的衔接机制:评价报告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修订时附修订说明对照表。

(四)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机制

1.学院层面制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细则,规范评价主体、评价内容和评价周期。

2.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结果须用于课程设置调整和课程内容优化。

3.建立课程体系合理性定期评价制度,每两年至少开展一轮全面评价。

(五)社会评价与外部评价机制

1.学校层面制定《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师范类专业社会评价制度》,明确基础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的参与方式和评价内容。

2.建立毕业生就业和发展状况跟踪调查机制,加大社会满意度考核。

3.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师范生培养质量进行独立、客观的评估。

六、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启动部署阶段(2026年7月—2026年12月)

1.成立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整改工作。

2.各专业对照专家组反馈意见,制定专业整改工作台账,明确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

3.召开全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4.启动制度文件修订和补充制定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阶段(2027年1月—2027年12月)

1.完成人才需求调研、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课程支撑矩阵修订等核心整改任务。

2.完成课程教学大纲全面修订与审核。

3.出台“三习”贯通实施指南、双导师管理办法等关键制度文件。

4.完成质量保障制度体系补全工作。

5.启动教师分类评价制度建设和教学设备更新计划。

6.中期检查(2027年6月):对各专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第三阶段:深化提升阶段(2028年1月—2028年12月)

各专业整改措施进入常态化运行。全面运行“三达成”“两合理”评价机制,形成完整年度运行记录。完成教学设施设备更新和资源库建设。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示范课程验收和推广。教师挂职锻炼、协同教研等工作持续推进。

第四阶段:巩固验收阶段(2029年1月—2029年6月)

全面评估整改工作成效,形成整改工作报告。邀请校内外专家对整改成效进行核查评估。总结整改工作经验,固化制度成果,形成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做好下一轮认证申请准备。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师范专业所在学院院长。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各学院成立相应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责本学院整改任务的具体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

建立“学校—学院—专业”三级责任体系。学校层面负责制度设计、资源统筹和督查指导;学院层面负责整改任务的细化分解和具体实施;专业层面负责各项教学环节的规范运行和质量提升。将整改工作成效纳入学院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任期考核。

(三)加大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师范类专业认证整改专项经费,重点用于教学设备更新、实训室建设、实践基地建设、教师培训、教学资源库建设等。各学院应在年度预算中安排配套资金,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四)建立督查机制

建立“月报告、季检查、年评估”的督查机制。各学院每月向教务处报告整改进展;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整改工作推进会;每年度开展一次全面评估,形成年度整改工作报告。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营造认证文化

以整改工作为契机,持续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理念的宣传培训,使“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深入人心。定期组织认证知识和教学管理规范培训,提升全体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评价认知和评价能力。加强校内外交流,学习借鉴兄弟院校在专业认证和持续改进方面的先进经验。

八、预期成果

通过三年整改,预期达成以下成果:

1.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形成覆盖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学生发展八大维度的完整制度体系。

2.运行机制更加规范:“反向设计—正向施工—底线评价”三条主线运行顺畅,“三达成”“两合理”评价实现常态化、规范化运行,“评价—反馈—改进”闭环有效运转。

3.培养质量持续提升: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稳步提高,师范生教学实践能力、反思研究能力、班级管理能力等核心能力显著增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持续提升。

4.特色优势更加彰显:各专业在民族文化传承、边疆教育服务等方面的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培养目标定位更加精准,错位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5.保障条件明显改善:教学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数字化教学资源丰富完善,教师队伍结构优化、能力提升,为师范生培养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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