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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转发关于做好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19]  来源: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高校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简称自治区U40,下同)要求,现就做好2026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和全区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安排,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拟从自治区高校选拔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给予长周期、稳定支持,开展具有区域特色和重要应用前景的创新性、探索性研究,提升自治区高校人才队伍创新水平和服务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能力。

二、推荐名额分配

自然科学类本科院校按照40岁以下博士教师人数比例分配推荐名额(具体名额见附件1),我校可推荐1人;人文社科类我校可推荐2人。

三、项目遴选与管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本年度项目申报人选标准、项目管理与评价、项目终止和退出相关规定,均与2025年度标准(见附件4)保持一致。

四、申报要求与形式审查

(一)申报要求

人选所在二级学院在选才、育才、用才中承担主体责任,综合考虑推荐人选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潜力,组织专家开展学术评议把好学术水平关,二级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把好综合素质关,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把好未来发展关,推荐名单学院需公示3个工作日。

(二)形式审查

学校科研处收到各学院申报材料后,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重点核查候选人是否符合人选基本条件,包括资格资质、申报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等要素。

五、支持强度和资助周期

实行长周期高强度稳定支持,原则上,支持数学等纯理论类项目最高资助强度不超过6万元/年,支持实验类项目最高资助强度不超过12万元/年,人文社科类项目最高资助强度不超过6万元/年,在额度区间内,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申请资助经费,按年度任务和工作进展逐年申请。教育厅对试点项目申请经费额度进行审核,经审核后,三分之二经费由自治区财政支持,三分之一经费由所在学校自有资金配套补助。项目以5年为一个资助周期,可延续或滚动支持,第二个资助周期不受40周岁年龄限制。

六、报送材料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于9月30日12:00前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汇总表一份至科研处(办公楼220室),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汇总表发至科研处邮箱:mzxykjc@163.com,报送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与申报系统内容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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