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专升本选拔工作的通知

新闻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13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8年“专升本”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我校在籍应届专科毕业生和与我校签订“专升本”协议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选拔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文件精神,“专升本”比例控制在本届专科毕业学生总数的5%以内(包括音、体、美专业学生)。与我校签订协议的相关专科院校,申报我校“专升本”选拔的学生禁止同时报考其他本科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选拔比例控制在申请人数的30%。我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继续学习的专科应届毕业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选拔,选拔办法与其他专升本考生相同。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专科在校生,在完成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三、选拔条件
    在籍应届专科生,经过在校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良,确有继续培养前途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按规定程序选拔升入相应本科专业学习。
    1. 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应届专科毕业生,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没有受处分记录。
    2.三年学习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以内的具有申报资格,学校录取名额为5%。
    3. 无补考、无处分和无拖欠学费等现象。
    四、选拔程序
    1. 符合上述条件的专科毕业生自愿申请,填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专科升本科选拔推荐表》;
    2.由学生所在系或学院严格审核学生三年平均成绩,按照我校选拔条件进行选拔。审查合格的学生将系和学院为单位进行公示,并无意义的学生统一报到我校教务处。(推荐专升本学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本专业班级毕业生的5%内)
    3. 教务处根据系和学院报来的学生进行综合审查,经学校批准后,将录取结果公示。
    4. 公示期结束,学校将选拔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备案。
    五、学籍与教学管理
    1.升入本科的学生,随本科三年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在校学习期间,执行我校本科生的学籍与教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2. 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选修课程同本科开设课程重复,一律不予免修;
    3. 升入本科的学生,从升入本科的学年开始,按当年新生标准缴纳学
费,升入本科的学生(含教工子女)不享受减免学费待遇,其他待遇不变;
    5.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颁发原毕业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由选入学校颁发本科毕(结)业证书,其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在本科实际就读时间填写。
    六、报名工作:涉及此项工作的单位对申请专升本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学生填写《内蒙古民族大学专科升本科选拔推荐表》,并将申请升本学生的三年平均成绩、班级排名及审核结果在系或学校进行公示。
    报送材料截止日期:4月16日,相关材料(见附件)报教务处招生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772869516@qq.com)。协议院校需将考生录取时的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后同时报送。
负责科室:教务处招生科      联系电话:6585520、6585247

附件:
    1.《申报专升本专业人数统计表》.doc
    2.《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18年专升本学生推荐表》.doc
    3.《2018年专科升本科选拔推荐汇总表》.xls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