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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简介

2023-03-31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法学院前身是组建于2000年8月的政法系,于2019年更名为法学院。法学院坚持立德树人办学宗旨,以培养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够在基层及少数民族地区司法部门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蒙汉兼通应用型法律人才。

法学院现设有刑法学教研室、民商法学教研室、诉讼法学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学教研室、学院办公室、学院团总支等科室,现有法学本科专业在校学生428名,教职员工15名,专业教师17名,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6名,讲师6名,助教1名,双师型教师13名,学生管理人员3名。法学院教师学历均为本科以上,其中博士7名,硕士6名,另有客座教授7名。近年来我院教师荣获自治区党委精神文明建设第九届“五个一工程”奖1人;国家教育部优秀教材三等奖2人;内蒙古人民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1人;全区第三届民族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1人;《乌兰夫民族高等教育师资培养基金》奖8人;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教师1人;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内蒙古自治区“教坛新秀”1人;内蒙古自治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1人。

法学院十分重视实践教学,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派出所、司法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建立了法学专业实习实践基地28处,同时建设完善了校内综合实训场所3处——模拟法庭和仿真模拟实验室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和呼和浩特市司法局联合共建的法律援助中心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法律援助站,为法学专业学生的见习、校内实训、专业实习提供了有利条件,自2000年以来,为基层培养输送了2000多名蒙汉兼通的法律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