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选拔质量。
(二)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二、复试流程
(一)报到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地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尚智楼141办公室
(二)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法学院统一组织。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以下审核资料:
1.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印在一页A4纸上);
2.考生本人签名的《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3.考生学历证明: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等复印件各一份;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3)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交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等复印件各一份;
(4)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成绩单、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等复印件各一份;
4.学历校验未通过、更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的考生,须额外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5.考生须提交《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应届毕业生由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若考生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该表,需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并经培养单位同意后,可暂缓提交。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6.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证明材料(仅限网报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考生);
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中之一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录取前必须签署定向就业合同。
8.个人简历两份
注:上述材料考生报到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原件学院查验后交回考生,复印件收取后学院留存一份,另一份交研招办。
所有涉及签名处必须黑色中性笔手签。所有提交材料复印件必须放在纸质档案袋中,两个档案袋封皮写清姓名、手机号和材料清单。
严禁提供虚假材料,根据国家相关要求,2026级新生在入学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安排、考试内容
(一)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2.复试时间、地点
(1)专业课笔试
时间:3月29日 上午 9:00-10:00(入场时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和禁带手机检查)
地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尚智楼231
(2)综合素质面试
时间:3月29日下午3:00开始
地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都林楼413
同等学力考生专业课加试
科目1:民事诉讼法学
时间:3月28日 下午:2:30-3:30
地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尚智楼231
科目2:刑事诉讼法学
时间:3月28日 下午:4:30-5:30
地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尚智楼231
注:不按学院要求参加复试者,按缺考处理。
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笔试主要为专业知识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由学院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程度。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50分。同等学力考生两门加试科目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每门课程考试时长1小时,单科满分100分。
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方向 |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1.民法学 2.刑法学 |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 教育部考试中心 高等教育出版社 |
035102法律(法学) |
1.民法学 2.刑法学 3.宪法学 4.法理学 |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 教育部考试中心 高等教育出版社 |
035101法律(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同等学力加试 |
1.民事诉讼法学 2.刑事诉讼法学 |
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事诉讼法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 2.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刑事诉讼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 |
2.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由学院具体实施,复试小组由6人组成(其中5人为专任教师,1人为工作人员)。一般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外语听说能力等,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外语听说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听、说外语的能力,内容以日常会话及专业基础外语为主)等。每位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满分为50分。
复试全程录像、录音。
(三)复试成绩
1.思想品德考核不作量化,也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
(1)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按百分制折算形成总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具体折算公式为: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40%]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无参加复试资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拟录取人员名单
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以学校官网公布名单为准。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体检不符合招生专业要求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它学籍异动处理。
六、调剂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完成后,再根据缺额情况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具体事项另行公布。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我校所有招生复试信息通过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研究生院和法学院官网通知。请各位考生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3.所有考生需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并按时进行复试报到,若考生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方便联系通知。
5.本细则由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法学院负责解释。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