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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新时代对人才培养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测评对象为我校在籍在校学习期满一学年的本专科学生。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是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入党、担任学生干部的重要考核内容。第四条综合素质测评内容为学生上一学年内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规范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评审工作 ,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规 定 ,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主要资助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我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 助学金、二等助学金、三等助学金。其中 , 一等助学金每人 每年资助 4700 元、 二等助学金每...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校级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进行如下修订:一、评定范围我校二年级(含)以上在校学生二、优秀学生奖学金种类校级奖学金分为校长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
本专科生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规范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专科生自治区励志 奖学金评审工作 ,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 根据 教育部、财政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 厅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自治区励志奖学金由自治区政府出资设立 , 用 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 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属于同一类 型、不同层次的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规范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 学金评审工作 ,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 根据教 育部、财政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 ,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 元。第三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名额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 厅当年下达指标为准。第四条 我校家庭经济...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乌兰夫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在校学生发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早日成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乌兰夫基金会在我校设立“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乌兰夫奖学金”(以下简称“乌兰夫奖学金”)。为规范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乌兰夫基金会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乌基字〔2023〕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