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离退休处!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政策法规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工作职责

一、认真落实离休干部政治待遇,深刻认识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将有关政策、文件传达到位,让离休干部更加熟悉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准确把握政策规定,努力提高老干部工作者在政策运用、业务工作、调查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认真细致办好每一件事。对于老干部提出的要求,凡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在最短时间内予以解决,对于不符合规定或短时间内解决有困难的,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力争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时刻把离退休人员的疾苦安危放在心上。经常性地给行动不便的老同志们打电话询问了解情况或进行家访,坚持做到离退休人员有病必访、住院必访、家庭有疑难事必访、去世必访的“四必访”制度。

四、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及时办理医药费和护理费报销。组织体检和健康咨询工作。

五、坚持定期通报制度和形势报告会制度。邀请专家作报告,让离退休人员更多地了解掌握国内外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共创和谐,增添正能量。

六、坚持组织参观学习培训制度。每年组织12次参观学习或培训,提高理论知识,保持思想常新。

七、组织好离退休人员学习活动,每年做好阅览室报刊杂志征订,增加图书存放量,保证离退休人员学习阅读。

   八、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充实和活跃离退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好地展示阳光心态,增强获得感、幸福感、自豪感和归属感。

九、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老干部整体进入“双高期”的实际出发,制订工作计划,善于总结经验,优化服务质量,定期向领导汇报老干部的思想动态、身体状况、特殊困难和工作进展等情况,保障党委全面了解情况,及时讨论决策,落实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

十、积极探索服务老干部的新思路、新方法,运用网络、微信等做好宣传,加强维护管理,快速便捷为老同志在生活上解困、精神上解忧、思想上解惑,全心全意提供服务管理工作。

上一条: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办理丧事暂行规定
下一条: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各岗位工作职责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