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增强我院培养高层次人才、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呼和民院院字[2012]42号)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院级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呼和民院院字[2012]43号),学院开始启动第二批院级重点学科的申报、审核及确定工作。请各系部要在立足于自身的特色和优势,明确目标,整合资源,凝练方向,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积极申报院级重点学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表中只统计学科梯队成员以第一作者(或主持人)身份完成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教学成果等,所填写的内容必须是与学科方向一致的内容,不要罗列学术梯队人员的无关成果。
二、学科带头人及所在系(部)应严格审核,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和《汇总表》(附件2)一份,请在11月2日前报到学科建设办公室(科技处),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eerdunbuhe@163.com,联系电话:6585435或6586657。
附件1: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重点建设学科申报表
附件2: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申请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汇总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