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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9-15]  来源:admin

各部门:

为推进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进一步加强我区高校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育一批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科研骨干,自治区教育厅将继续组织实施“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资助对象分为A类“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B类“青年科技骨干”。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暂行)》(附件2)第八条各项基本条件。

(二)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计划资助者,不再申报本计划;已获得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资助者,不再申报B类“青年科技骨干”计划。

三、学科领域

申请者应按以下27个学科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四、注意事项

(一)本计划实行限额申报,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申请者须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3),一式5份。申请材料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超过40个页码。同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1份(附件4)。

(三)请申报者于2014年9月26日前将《申请书》和《申请人清单》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科技处(综合楼1205),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恕不受理。

本通知及附件请登录教育厅网站(www.nmgov.edu.cn)下载。

联 系 人:阿如汗

联系电话:6586627

电子信箱:aruhan1981@163.com

附件:1.申报名额分配表.doc

2.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doc

3.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请书.doc

4.“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申请人清单.xls

科技处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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