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推荐国家语委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19〕29号,附件1)精神,为进一步发挥语言文字专家学者在咨政启民、科学研究等方面作用,保障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健康发展,国家语委决定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推荐语言文字专家,建设语言文字专家库,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师德和优良的学风。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宽阔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一定学术影响。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研究生导师,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四)研究领域: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外国语言学、中文信息处理、普通话推广培训测试以及语言经济学等与语言学相关的交叉学科。
二、推荐要求
(一)重点推荐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及地方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等人选。
(二)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全面核实专家信息,特别是要核实专家的移动电话、邮件地址等信息(专家信息不完整将无法入库)。待专家信息汇总后,教育部语信司将把专家信息反馈给专家本人进行确认。
(三)信息采集在专家资源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的优秀专家将参与国家语委科研项目评审、科研成果鉴定、决策咨询、资政建言等重要工作。
三、工作安排
请符合要求的老师填写“专家信息上传文件夹"(附件1)中的“专家信息上传模板.xlsx”,将专家照片(2寸证件照,小于200KB/张)以专家姓名命名后放入“专家照片”文件夹内,并将整个文件夹“专家信息上传文件夹"压缩后发送到mzxykjc@163.com(邮件主题:语言文字专家库),截止时间:7月2日下班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