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人才团队/科研平台/学术委员会/党建工作/下载专区/通知公告/相关链接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9-01-07]  来源:

各部门: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8/1225/c219469-30487263.html)和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nmgskghw.nmgnews.com.cn/system/2019/01/04/012630652.shtml)现已发布,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积极动员广大教师进行申报;做好统筹规划,合理部署研究力量;努力提高申报质量,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材料审查和报送工作;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重点针对申报公告第十一条内容进行审查,要做好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类选题的整合工作,避免重复申报。

二、课题申报人要认真研究《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等相关文件,了解《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http://www.npopss-cn.gov.cn/n/2013/0520/c219644-21542088.html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6/0927/c219469-28744135.html,尤其要关注今年的新要求、新变化,严格按照要求申报,规范填写《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与课题组成员充分讨论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努力提高课题论证设计水平。

三、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35日后出生)。

3. 课题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4.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3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或在35日前已向全国规划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5. 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书》和《活页》务必使用全国规划办公告里附件发布的版本(201812月版),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录入需注意封皮与内页数据表一致性,特别是“项目类别”和“学科分类”两项(“项目类别”对应五种,详见申请书内页;“学科分类”封皮处填写一级学科汉字,内页“数据表”填写二级学科代码及汉字)

2. 申报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3. 项目的完成时限为: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4.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2)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3)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5. 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鼓励已结项的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在做好深化和拓展研究的基础上积极申报,自治区规划办办将对按时完成和良好以上等级的项目负责人予以优先入围。

6. 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版《申请书》一式6份和《活页》一式6份。提交电子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03WORD文件格式),每份申请书以申请人姓名命名(不用提交《活页》电子版)。《申请书》录入需注意封皮与内页数据表一致性,特别是“项目类别”和“学科分类”两项(“项目类别”对应五种,详见申请书内页;“学科分类”封皮处填写一级学科汉字,内页“数据表”填写二级学科代码及汉字)

7. 报送时间:学校集中受理时间为2018225日,各部门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统一报送科技处。

联 系 人:萨仁格日乐

联系电话:6586627

电子邮箱: mzxykjc@163.com

附 件: 1.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2.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4.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6.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处

                                                   201917

 

上一条: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科研处(社科处)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电话:0471-6586627 邮编:01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