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人才团队/科研平台/学术委员会/党建工作/下载专区/通知公告/相关链接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1-03]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加强自治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平台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19年度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原则

(一)本次认定工作遵循“培育一个,成熟一个,认定一个”的原则,进一步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建设水平和质量。

(二)本次认定工作范围为:培育期3年以上,已获批为自治区高校创新平台培育项目(详见附件1);建设期满3年以上,已建立的校级优秀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智库(每所高校限报1项)。

二、认定条件

(一)认定标准

1.根据学科发展的趋势及自治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凝练学科方向,形成学科特色和优势,成为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基地。组织重大科研课题研究,整合教育、科研资源,产出重大创新性成果,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协调发展,使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保持区内领先地位,达到国内相同研究领域先进水平,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2.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一流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形成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团队;通过课程开发和吸收研究生参加课题组,促进最新研究成果向教学转化,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培养硕士、博士等高级专门人才;为社会相关人员提供本研究领域最新科学知识的更新,成为自治区乃至全国相同研究领域的专门人才库和人才培训基地。

3.通过参与制定本研究领域的发展规划,举办国内和国际学术会议,接受国内外访问学者等措施,协调本研究领域的学术活动,使其成为自治区乃至全国的学术交流中心,并从中发现人才,吸引人才,为学科建设服务。

4.通过大量的实践和调研,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而服务社会,形成良性互动;通过承担政府和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研究课题,为部门、企业和地方提供发展规划、发展建议等方面的决策咨询服务,提高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综合研究能力和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成为重要的咨询服务基地。

(二)其他条件

近三年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和运行经费支出不少于150万元;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及横向科研项目10项及以上;承办研讨或学术会议1次以上;制订健全的规章制度,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开展过多种形式的国内外交流活动;在知识产权和科研诚信等方面未发现不良行为。

三、申报要求

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写《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认定申请书》(附件2),并于201919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六份报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萨仁格日乐,联系电话:0471-6586627,电子邮箱:mzxykjc@163.com

附件:1.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平台培育项目名单

2.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认定申请书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19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科研处(社科处)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电话:0471-6586627 邮编:01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