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课题负责人:
为了加强对院级科学研究项目的中后期管理,提高项目完成率和结项率,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院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科技处对我院院级科学研究项目进行鉴定验收,现就项目清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未提交最终成果的2011年、2012年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院级科研项目(见附件1)。
二、具体措施:
(一)结项成果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15日。
(二)此次项目清理不予延期,对到期未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的项目,将直接终止研究,收回资助经费。
(三)结项材料包括:结题报告(附件2)一式两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果复印件一份(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研究成果应标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科学研究项目” (结题报告电子版发至:aruhan1981@163.com)。
联系人:阿如汗 联系电话:6586627
附件1 拟清理项目名单.xls
附件2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doc
科技处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