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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内蒙古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 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3-03-12]  来源:admin

转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内蒙古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

申报的通知”

各部门:

为鼓励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内蒙古社科规划项目在促进我区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中的示范作用。从即日起开始申报2013年度内蒙古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重点资助基本完成但尚未出版的具有我区特色的学术专著。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进取的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

2、有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凡对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参考价值且未予发表文章或研究报告,作者可以直接报到自治区规划办,凡被《成果要参》采纳的认定为自治区规划项目。文章字数力求简练,一般不超过1万字。

3、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成果。凡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上以“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会”名义发表的理论文章,认定为自治区规划项目。

二、在申报中以下情况不予受理: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论文集、教材、软件;自选译著;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著作类申报成果已获得国家或其他省部级项目资助的。

三、凡入选的学术著作,出版费用由自治区社科规划办负责,由规划办负责出版。申请者可获100本赠书,并资助10000元课题立项经费。凡入选的理论文章或研究报告立为自治区规划项目,并酌情予以资助。

四、申报的项目在评审期间和项目结项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或申报其他项目,对违规者将中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五、后期资助项目学术专著类上下半年各评审一次,上半年申报的截止日期为4月15日,下半年申报的截止时间为9月15日。理论文章和研究报告类随时受理申报。

六、以少数民族文字成果申报者,须同时附规范汉字稿。

七、申报材料一律不退回,我办将做好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各科研管理单位要长期做好后期资助项目的宣传和申报组织工作。

八、申请学术专著资助的从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内蒙古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用计算机填写(A4纸,左侧装订),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5套申报成果、1份包括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光盘随时报送我办(成果书稿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请我院符合条件的教师将申报材料于410日前送交科技处。

联系人:阿如汗 电话:6586627

附件:内蒙古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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