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机构设置/政策法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人才团队/科研平台/学术委员会/党建工作/下载专区/通知公告/相关链接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申报2015年度

时间:[2015-06-10]  来源:admin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申报2015年度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

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指南》指导全年各类项目申报。

二、评审立项工作将继续优先支持在协调推进自治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应用对策研究课题;优先支持体现前沿性、原创性、开拓性,并对推动学科建设有重大意义的基础理论课题;继续坚持向青年项目和盟市社科研究单位倾斜的政策,鼓励跨学科的综合性研究。

三、各申报单位要严把质量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规模,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申报者必须依托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各盟市委宣传部要做好当地党校、社会科学院和专科院校的申报组织工作。

五、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申请书》、《代码表》及《申报材料汇总表》等)从内蒙古社科规划网(http://www.nmgskghb.com.cn)下载。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7份和《申报材料汇总表》1(电子版发送至aruhan1981@163.com)。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后期资助项目须提交《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1份,装订成册的成果3套。

六、网上申报评审系统将于6月20日正式开通,登录端口在内蒙古社科规划网。个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71018时前,各科研管理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15日18时前,届时网络将关闭。纸质材料请于716日前统一报送学院科技处(综合楼1205室)。

七、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将于7月2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8月10日前完成网上初评工作,8月15日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可网上查询初评结果和专家评价。

联系人:阿如汗

联系电话:6586627 13240885678

附件: 1./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doc

2./申报数据代码表.doc

3./课题指南.doc

4./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表.doc

5./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2015年6月10日

上一条: 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2014年高校科研项目与院级科研项目结项情况通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科研处(社科处)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56号

 ◎电话:0471-6586627 邮编:01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