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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洛浦县做好临聘教师招聘的函​
2019-04-10 20:02  

 

 

 


 

内地各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洛浦县教师资源短缺的问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面向疆外高校公开补充招聘400名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性别、族别不限,少数民族必须精通汉语,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811日及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生、应、历届毕业生,有从教经历者优先录用;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学岗位工作的需要;

4.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高中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各学段专业参照《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

5.普通话要求:

报考语文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聘用性质

洛浦县各级各类中小学聘用教师(聘用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积极鼓励参加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三、待遇

(一)工资待遇:聘用教师在聘用期间享受以下工资待遇,工资按照研究生8029.48/月(含五险一金)、本科生7926.80/月(含五险一金)、大专7837.78/月(含五险一金)、中师7723.96/月(含五险一金)。

(二)其他待遇:聘用教师在聘用期间提供住宿,到岗后,县财政统一配备基本生活条件设施。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在县城教师公寓、乡镇教师周转房、乡镇干部公寓。

咨询电话:15199257351(微信同步)      0903-6622590

请贵学院给予大力支持,并配合做好对毕业生的宣传工作,我们将本着对高校毕业生和洛浦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承诺兑现各项优惠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在洛浦从事教育工作提供安心舒适的工作环境,对贵院校的大力支持及积极配合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

洛浦县教育局

201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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