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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关于2022年邮寄毕业生档案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2022-06-07 10:54  

一、采购单位: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就业指导处

二、采购项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关于2022年邮寄毕业生档案服务项目

三、采购金额(元):63000(预算)

四、拟定的供应商: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联合发文教学厅函【2015】39号文件《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毕业生档案采用“邮政EMS标准快递形式寄递”。《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要求“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故拟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指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七、其他事项

1.毕业生档案必须严格按照我处提供的寄投地址,直达用人单位或其他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不得另委托第三方中转邮寄,不得自行指定地点集中投递后,由用人单位或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上门自取。

2.不得通过夹带、粘贴、另附等“搭车”形式,发放任何非我处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广告宣传单等)。

3.不得向任意第三方提供毕业生档案寄投信息的电子版、纸质版,应保证相关信息的绝对安全。如因邮寄服务提供方造成的相关信息外泄,使毕业生、用人单位权益受损,须由邮寄服务提供方负责全部解释工作并负责相关索赔等全部善后处理。

4.可通过邮寄服务提供方的官方网站,在线获取毕业生档案邮寄轨迹信息。网上轨迹信息查询至少保留5个月,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我处提供转递信息电子版。

5.邮寄服务提供方应协助我处完成邮寄单打印。

6.按当年邮寄毕业生档案份数实报实销。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慧东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337125896


2022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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