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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纪检监察系统吹响“高质量办案年”行动号角
    时间:2019年05月05日 08:19 点击: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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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在“高质量办案年”活动研讨会上讲话。

  4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高质量办案年”活动研讨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来自全区各盟市、旗县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同志及纪检监察业务骨干200多人,围绕“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月胜主持会议。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今年年初召开的自治区十届纪委五次全会上,将2019年确定为“高质量办案年”,并制定下发了《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高质量办案年”活动实施方案》,以通过提高查办案件质量和效率,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持续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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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高质量办案年”活动研讨会会议现场。

  据介绍,2018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数增长29.8%,处分数增长9.5%,移送司法机关数增长217.9%。今年1至3月,全区立案数增长30.2%,处分数增长50.9%,移送司法机关数增长21倍多。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更加迫切的要求。自治区纪委监委开展此次活动,目的就是要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反复多维度查找,聚焦影响制约办案质量的问题,按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对现有思维模式、管理机制和方法手段进行一次“外科手术式”的系统升级,着力强弱项、补短板、促升级。

  “这次活动只有四招,第一招明确标准,第二招强化保障,第三招转化成果,第四招全程督战。” 在研讨会上,刘奇凡开宗明义开出“高质量办案年”活动的“简明药方”。这四招环环相扣,突出重点、解决难点、疏通堵点,重在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

  有标准工作才有章法。这次“高质量办案年”活动,自治区纪委监委专门制定推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案促改标准。此举既是形成案前、案中、案后全链条、全覆盖的现实需要,也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根本要求。

  有保障推进才能有力。在监督、技术、人才三项保障中,监督保障是核心,技术保障是关键,人才保障是基础,每一项都必不可少、不可替代。自治区纪委监委以打造“情报分析、谈话突破两支精兵+提升综合组织素质”为核心加强人才保障;以“大数据+信息化”为载体加强科技保障;以“硬件+软件”为依托升级后勤保障。

  开展“高质量办案年”活动,自治区纪委监委还将坚持既注重问题导向,也注重成果转化这一原则,把成果转化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从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以案促改三个层面评选优秀案例,加强示范引领。

  为保证活动真正取得实效,自治区纪委监委今年还将开展全区范围内的案件质量评查。评查工作既要看标准和流程运用、也要看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既要发现典型经验做法、也要查找工作中问题和不足,通过联评联查掌握实情,确保看到原汁原味的“真情况”,发现亟待解决的“真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好办法”。

  “有参与才能成长,有担当才有作为。” 刘奇凡强调,“高质量办案年”活动,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要行动,全体都要参与,每个人都是主角,任何人不能置身事外,都要担当,都要作为,都要交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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