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内设5个科室:党风监督科、案件监督管理科、纪检监察科、审理科、综合办公室。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部门职责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主要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一、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在学校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协助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三、组织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廉洁文化建设活动; 四、组织开展对全校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五、组织开展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以及监察对象遵守党纪政纪、廉洁自律、履行职责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的监督工作; 六、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七、查处党员违反党纪和监察对象违反政纪案件; 八、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等建议; 九、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控告和申诉。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各科室工作职责
党风监督科:负责监督检查党员遵守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负责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监督,出具干部任免、奖惩相关证明材料,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 案件监督管理科:负责信访举报线索受理和处理、案件和档案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规范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并对发生审查调查事故、事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逐级向自治区纪委监委报告。 纪检监察科: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依规依纪依法监督,履行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职责。 审理科:负责案件审理和制度建设,负责申诉管理和处置工作,负责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确保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依纪依法,执行到位。 综合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促落实、纪律教育宣传、执纪审查业务培训、办文办会及服务保障、信息报送、印章管理、行政档案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