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认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内纪办发〔2017〕16号)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的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7年5月初开始,至2017年5月31日结束,分宣传动员、监督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5月10日前完成)。各部门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结合开展“两学一做”活动,运用多种形式,对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有关规定进行深入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作风建设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促进作风转变。
(二)监督检查阶段(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各部门要围绕整治重点,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自查自纠,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校纪委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组织开展明查暗访,聚焦师生关注的热点,突出节假日时间节点,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执纪问责,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精神的要及时报学校纪委。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学校纪委将通过现场纠正、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存在问题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限期整改到位。各部门要注重总结提高,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对问题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长效机制。各部门将专项清查工作总结于5月16日前报学校纪委。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并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的精神落到实处。
(二)深入思想发动。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的精神,让广大党员、干部了解掌握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接受师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工作责任。纪委委员、纪检委员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四)严明纪律要求。各部门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隐藏、不遮丑,做到该查处的严肃查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该曝光的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综合运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的精神问题进行处理。对顶风违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的,对本部门发生作风方面的问题不制止、不查处,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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