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尼特右旗生态保护局草原生态综合执法大队赛汉塔拉镇执法中队指导员樊宏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7月6日,草原生态综合执法大队赛汉塔拉镇执法中队指导员樊宏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到旗人民医院接送家属。2018年1月9日,苏尼特右旗纪委给予樊宏党内警告处分。 2. 阿巴嘎旗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建伟等人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9月24日,阿巴嘎旗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建伟、立案庭书记员关宏业、司机塔拉驾驶法院警务用车前往锡林浩特市参加锡盟中院信访会议,三人到达锡林浩特市后驾驶警务用车外出吃饭并饮酒,返回宾馆后,塔拉、关宏业二人私自驾车外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司机塔拉死亡、关宏业受伤、车辆受损。2017年11月29日,阿巴嘎旗人民法院党组给予关宏业记大过处分;2018年2月8日,阿巴嘎旗纪委给予王建伟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