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此次申报,拟征集7类人工智能赋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形成具有示范性、可推广性,体现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实验教学项目,在“实验空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简称“实验空间”,www.ilab-x.com)进行全面推广。
二、项目建设方向
聚焦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实验室安全七大方向,结合自治区产业特色与学校学科优势,突出人工智能赋能实验教学,鼓励跨学科联合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各二级学院可独立申报,也可联合相关学院、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共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围绕上述7个建设方向,具备明确的产业需求对接和真实实验场景支撑;
2.项目已上线运行并应用于实际教学取得显著成效,或已有充分的前期建设基础具备上线运行和持续迭代的能力。
(三)技术要求
1.申报书中有效链接需直接指向该实验,且保持链接畅通;
2.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对超过并发数的申请者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3.申报项目网络安全责任主体应为我校,实验系统应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法》中至少二级等保的相关要求,并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测评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4.在征集项目期间能够按照《“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26版)》(简称“技术接口规范”)要求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技术接口规范》可在“实验空间”查阅;
5.其他注意事项详见《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附件3)。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
(1)《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附件4);
(2)简介视频(3分钟以内,MP4格式);
(3)教学引导视频(5分钟以内,MP4格式);
(4)申报人及团队成员党风廉政审查意见和政审意见(加盖学院党总支印章);团队成员属其他高校的,由所属高校党委出具意见;属非高校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意见。
2.报送时间
2026年11月4日之前。
3.报送方式
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提交时间以邮箱发送时间为准。未在指定时间之前完成报送的申报项目将不再纳入评审推荐范围。每个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形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以“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学院-申报人”命名。
(五)学校推荐名额
此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学校可推荐名额为3个。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及推荐,申报人务必于指定时间之前完成材料报送。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朝鲁门
联系电话:0471-6585092
报送邮箱:jxzljdk202307@126.com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3.《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
4.《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