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恢复二级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呼和民院教务〔2023〕68号)要求,现就编制2025-2026学年二级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撰写范围
各二级学院均须编制本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二、报告内容与结构
报告的主要内容和结构请参照《XXX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附件)执行。各学院应结合本学院实际,如实反映2025-2026学年本科教学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三、审议与签署要求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须经本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党总支书记、院长共同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四、报送要求
1.报送PDF和WORD版各一份,PDF版需学院签字盖章;
2.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2月4日下班前;
3.报送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其他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确保报告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格式规范,按时完成报送任务。逾期未报送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朝鲁门
联系电话:0471-6585092
指定邮箱:jxzljdk202307@126.com
附件:《XXX学院2025-202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
教务处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