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思政实施办法》(院党发〔2020〕7号)精神,强化项目过程管理与质量控制,现就2026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与验收范围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5年立项的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详见附件1)。
(二)结项验收范围
1.符合结项条件的第三批、第四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详见附件2)。
2.特别声明:第三批之前立项且至今未结题、也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项目,本次不再受理结项申请。
二、中期检查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对照申报书既定目标,撰写《中期检查报告》(格式自拟),重点汇报建设进度与阶段性成效。具体要求如下:
1.示范学院项目:逐项说明建设进度与成效,提供成效材料清单(含在建未完成内容),重点阐述教学体系建设及融入成效,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2.骨干教师团队项目:说明建设总体情况、教学实践活动、课程评价、特色创新及团队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含改进措施),提供成效材料清单,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3.示范课程项目:说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建设模式与方法路径、特色亮点及创新点,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除报告外,须同时提交体现课程思政的教学大纲、不少于总课时1/3的课件(或教案),以及1份典型教学案例。
4.其他材料:各项目可自选提供教研论文、获奖证书、社会评价等代表性成果作为佐证。
5.延期申请:未取得实质成效的项目,须填写《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3)。申请经学院批准、教务处审核、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申请未通过的示范项目将不再纳入结项范围。《项目调整申请表》一经生效,中期检查可延后半年,半年后仍需补交中期检查材料。
三、结项验收条件
项目须完成申报书约定的建设任务,经所在学院初审同意后方可申请结项。具体标准如下:
1.示范学院:须建成科学的课程思政教学体系,课堂教学融入成效显著且具有鲜明特色(符合附件4要求);对现存问题有清晰认识并提出改进设想;原则上应取得教改论文、奖项等其他标志性成果。
2.骨干教师团队:须开展系统的教学建设与改革活动,教学成效显著(如参赛、观摩等);形成突出的课堂融入成果及配套案例;团队成员积极参与培训并承担示范课建设;原则上应取得其他标志性成果。
3.示范课程:须完成立项承诺的全部任务。成果要求:在教学大纲、教案、完整课件、课程思政案例(2份以上)、微课视频、公开课资料、集体备课记录、教学研讨记录中,至少提供任意五种成果。负责人或成员须参加过课程思政讲课大赛或专项培训,并取得相关建设成果。
4.项目调整:需调整内容或申请延期(最长1年)的项目,须填写《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3)。申请经审批未通过的,将按撤项处理。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中期检查材料
《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附件5)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结项验收材料
1.示范学院填写《结项申请表》(附件6);
2.骨干教师团队填写《结项申请表》(附件7);
3.示范课程填写《结项申请表》(附件8);
4.同时提交《结项汇总表》(附件9)及佐证材料。
(三)格式规范
所有纸质材料需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提供复印件即可)。电子版需包含WORD/EXCEL原文件及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件。
(四)截止时间
请务必于2026年6月22日17:00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办公楼114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朝鲁门、袁晓萍
联系电话:0471-6585092
指定邮箱:jxzljdk202307@126.com
附件:1.2026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2.2026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到期应结项项目一览表
3.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调整申请表
4.关于课程思政示范学院、示范课程、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
5.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6.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示范学院结项申请表
7.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骨干教师团队结项申请表
8.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示范课程结项申请表
9.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结项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