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发挥优秀成果与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民院校发〔2025〕2号),教务处拟启动2026届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名额及要求
1.各学院按照本专业取得合格成绩的毕业论文(设计)的5%(四舍五入)推荐,推荐名额见附件1。
2.各学院向学校推荐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需符合以下推荐标准:
(1)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
(2)能够较好地设计论文的论证方案,并具备分析、整理各类信息进而从中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3)论文撰写结构严谨,文字通顺,用语规范;
(4)对所述问题有独到见解,论文的观点和方法具有创新性,答辩表现出色;
(5)论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5%以内。
二、校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2.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指导工作经验丰富;
3.本年度所指导的毕业论文成绩全部为及格及以上。且至少有1篇毕业论文被评为校级优秀论文。
三、材料提交及要求
请各学院于6月4日下班前将《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附件2)、《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附件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5)、毕业论文(设计)原文纸质版(3份)和电子版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公楼114室)。
联系人:吴秀荣
联系电话:0471-5983449
指定邮箱:sjjxk202307@126.com
附件:1.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6届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名额
2.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
5.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