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与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23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2.0,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我校教师数字素养与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2026年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6〕10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装备技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2026年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次案例征集与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面向我校全体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承担教学任务的行政管理人员。

二、案例类别

本次征集案例分为“用AI”“创AI”“护AI”三个类别。各类别聚焦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以问题解决和应用实效为导向,旨在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典型案例。具体定义与要求可参考附件中的《案例征集指南》。“教AI”类别仅面向基础教育教师,我校教师不参与此类。

三、参与方式与要求

(一)参与原则

教师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制作并报送案例。每个案例限填写1位作者,每位作者最多报送1个案例。

(二)学院推荐要求

各二级学院需在“用AI”“创AI”“护AI”三个类别中,每个类别至少推荐1个案例,即每个学院推荐案例总数至少为3个(每类1个)。请各学院积极组织,严格初审,择优推荐。

(三)案例制作要求

1.内容规范:申报教师须严格按照附件《案例征集指南》规定的案例内容、制作要求及提交规范准备材料。

2.工具合规:案例中使用的人工智能工具或教学平台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选用安全可控、内容适宜、通过审核的国内人工智能教育平台或工具。

3.格式统一:案例制作须使用活动规定的统一模板(可在内蒙古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2026年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栏目下载)。

4.禁止内容:案例中不得出现所选平台或工具的单独Logo图标,不得包含任何引导式外链(如二维码、联系方式、超链接、网址等)。

(四)材料提交与初审要求

1.报送时间:各二级学院须于2026年4月30日17:00前,完成本单位案例的初审、推荐及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各二级学院须对推荐案例的教师参评资格、AI工具合规性、内容原创性及材料完整性进行严格初审,并履行审核主体责任。

3.专项审查:各二级学院须为每个推荐案例作者出具政治审查意见及廉政意见,两者均须内容真实、完整、有效,并加盖二级学院党组织公章。

4.材料提交:各学院汇总推荐教师案例材料,按“一案一文件夹”方式打包(案例文件夹内应包含材料的PDF及Word电子版),以“学院”命名发送至教务处教师发展科指定邮箱。申报教师在指定平台(平台网址另行通知)上传案例材料,上传材料须与学院提交材料保持一致。材料包括:

(1)《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案例申报表》(需加盖学院公章PDF格式及Word格式);

(2)政治审查意见及廉政意见原件(需双签双章PDF格式);

(3)案例视频;

(4)《案例征集指南》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校级遴选与推荐流程

1.校级遴选: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开展线上评审,依据教育部相关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校级优秀案例。

2.推荐名额:学校将从校级优秀案例中,推荐“用AI”“创AI”“护AI”案例各3个,共计不超过9个案例,参加自治区级评审。

3.结果公示:校级遴选结果计划于2026年5月10日前进行公示。

4.材料完善与上报:获推荐参加自治区评审的教师,须根据反馈意见于5月14日前完成案例修改。教师本人须于2026年5月15日至5月16日期间,通过内蒙古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2026年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栏目(https://basic.nmg.smartedu.cn/cams/cams/home/pore?id=539847&type=59)完成案例报送。学校将于5月17日前完成审核。

五、其他事项

1.专人负责:各二级学院须指定专人作为本次征集活动的联络人,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并于2026年4月24日前将联络人信息表(见附件4)报教务处教师发展科备案。

2.真实性要求:申报教师对案例所有内容的真实性负直接责任,二级学院负审核主体责任。对于材料造假、审查意见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案例参评资格,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艳杰

联系电话:0471-6585092

指定邮箱:jwcjsfzk2025@126.com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确保推荐案例的质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附件:1.“用AI”案例征集指南

      2.“创AI”案例征集指南

      3.“护AI”案例征集指南

      4.教师人工智能案例征集活动二级学院负责人信息表

      5.转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2026年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6.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2026年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教务处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