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推进优良学风、考风建设,结合师范类专业认证和审核评估整改要求,现将期末考试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停课与考试时间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周为教学第18、19周(即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11日)。一年级、二年级本科生于2025年12月28日停课,三年级、四年级本科生于2026年1月4日停课。
二、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各学院须成立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命题、试题审核、监考教师培训、考试组织和考试过程的检查巡视等工作。
2.考前各学院要召开期末考试专题工作会议和监考教师培训会,认真学习《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试卷命题规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监考人员守则(修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课程阅卷规范》等文件精神,让教师明确期末考试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工作职责。
3.考前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等文件,使学生对考试作弊认定和处理办法有全面的了解,对作弊造成的后果有清醒的认识,教育学生诚信应考。
三、命题要求与试题保密要求
(一)命题要求
1.命题:课程编号、教学大纲、教材相同的课程原则上应统一命题,采用分级教学的课程,可单独命题。每门考试课程由课程负责人或命题小组统一命制两套试题(每套试题包括A、B卷),试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命制。试题印制时由学院从中随机抽取一套供考试使用,另一套封存备用。
2.试题编制:严格按照《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试卷命题规则》要求编制,A4纸打印,打印稿应保证字迹清晰、卷面整洁。
3.审题:试题及评分标准由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后,用“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试题密封袋”密封并由审核人和命题人在封口处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试题、评分标准分别装袋)。学院教学秘书检查后签收,将试题存放学院保密办公室。
4.特殊要求:凡需要使用计算器或词典等辅助工具的考试课程,须在试卷上明确注明并提前告知学生。凡未注明者,考试时学生一律不准使用相关工具,否则以作弊论处。
(二)试题保密要求
1.试题的交接、印刷、保管、发放等环节均在学院试卷保密办公室完成。开考前50分钟由学院教学秘书领取试题,教学秘书领取试题后要严格保管和分发,确保试卷的保密与安全。
2.试题编制及审题工作均由各学院负责。命题负责人须填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审批表》,经教研室主任、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留存。
3.参与试卷命题、审核、送印及领取的教师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试题的安全,考试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不得在网上传送试卷文件。
四、考试时间安排
(一)排考工作安排
1.公共课排考时间:2025年12月15日—12月18日;
2.专业课排考时间:2025年12月19日—12月23日;
3.排考结果发布时间:教务处于2025年12月25日发布排考结果,监考教师和考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及地点。
(二)考试时间安排
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11日。公共课考试时间(见附件1)和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地点由各二级学院安排;随堂考试和专业课考试时间、地点及监考教师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1.随堂考试时间:一年级、二年级本科生随堂考试安排在第17周进行;三年级、四年级本科生随堂考试安排在第18周进行。2025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期间,三年级、四年级课程班需提前将授课地点、随堂考试地点调整到都林楼、崇正楼内未排课且未排考的教室。
2.公共课考试时间(仅限一年级、二年级本科生):2025年12月29日—12月31日;排考地点为尚智楼内多媒体教室。
3.专业课考试时间:2026年1月4日—1月11日;
4.考试周每日四场考试,上午8:00—10:00;10:20—12:20;下午15:00-17:00;晚上19:00-21:00。
五、试卷评阅、复查与成绩录入
试卷评阅、复查、成绩录入按《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成绩录入时间: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20日。
六、试卷装订
凡考试课程试卷要求统一装订成册,装订顺序如下:
1.学校统一印制的试卷封面
2.监考记录单
3.考场座次表
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审批表(笔试课程填写)
5.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课程学习过程性评价成绩登记表
6.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7.成绩单(教务管理系统打印,需教师签名)
8.试卷分析表(教务系统打印,需教师签名)
9.A、B两套空白试题、空白答题纸
10.考生答题纸(答题纸份数应与试卷封面人数、监考记录单人数、试卷分析表人数、成绩单人数相吻合)。如同一门课程分册装订的,可在第一册装订如上内容,其余分册可只装订学生答题纸。
11.其他要求: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期中考试试卷、过程性考核资料(课程班全部学生的考核资料扫描成电子版)统一存放。
七、考试督查
1.考试期间,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各学院考试及阅卷工作进行检查,内容包括:监考人员到岗及监考情况,学院考场巡视情况,学生考试违纪与作弊情况,阅卷及试卷复查情况,成绩登录情况,并定期发布期末考试动态。
2.考试期间,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检查本单位考试工作以及考场纪律和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考试总结
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需对本学期期末考试的组织情况、考风考纪情况、阅卷评分情况、各门课程的命题质量、考试方式方法改革等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月20日前将考试总结电子版发至教务处邮箱jwc@imnc.edu.cn。任课教师也应对所承担课程的考核情况进行反思总结。
九、其他事项
1.依据师范类专业认证和审核评估整改相关要求,各学院须进一步优化“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评价标准”,阅卷结束后各课程均须撰写“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均须保存平时成绩采集最原始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及期中考试试卷。非笔试课程须填写“非笔试课程考核情况说明表”审批备案。
2.缓考手续的办理:学生须在考前到所在学院办理缓考手续,并将《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缓考申请表》(见附件10)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3.参加考试的学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禁止将书包、手机、电子词典等物品带入考场。
4.在考试各环节中如出现违反学校考试工作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学校将对责任人及所在二级学院进行通报批评,并按《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联系人:葛根佐拉
联系电话:0471-6585257
附件:1.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2.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审批表(简化版)
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课程学习过程性评价成绩登记表
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模板
5.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考试卷模板
6.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答题纸模板
7.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非笔试课程考核情况说明表
8.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试卷命题规则
9.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课程阅卷规范
10.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缓考申请表
教务处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