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 - 2035年)》《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民院院发〔2022〕33号)、《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一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呼和民院教务〔2021〕3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拟启动2025年度校级金课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与推荐范围
(一)建设目标
遴选并建设20门左右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金课,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课程结构、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深度改革,全面提升我校本科课程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
(二)推荐范围
申报课程须为我校已纳入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连续、稳定开设的课程。课程应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实践检验与持续建设,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鲜明特色,教学效果优良,深受学生好评。对于服务国家战略、面向“四新”领域的新课及“人工智能+”课程,可适当放宽对教学周期的要求,但须充分展示其建设的创新性与必要性。
二、立项类型与建设要求
2025年度校级金课设立以下六类,申报时须明确课程类型:
(一)线上金课:重点考察在线开放课程的资源质量、教学互动、学习支持服务及教学效果,课程须在区内外公开在线课程平台面向社会开放。
(二)线下金课:强调以面授为主的传统课堂创新,重点关注课程内容的前沿性、教学活动的互动性、学生学习的挑战度以及课程思政的有机融入。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鼓励基于在线课程资源,对校内课程进行翻转课堂等模式的改革,实现线上线下教学的深度融合,重塑课程教学流程。
(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金课:着力解决真实实验项目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项目应实现教学目的,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五)产教融合实践金课:企业深度参与课程建设,与学校教师共同制定课程标准、开发课程内容。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需求,为课程提供真实的项目案例、实践教学素材以及行业最新技术信息,使课程内容紧密贴合企业生产实际,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企业真实项目开发流程与技术要求。
(六)人工智能金课:利用AI技术赋能课程建设,打造智慧型、有机的课堂,实现“低耗高效”的教学效果。具体而言,利用AI技术助力知识图谱搭建、智能答疑、个性化学习支持、教学资源智能导入等方面,从而提升课程建设的质量。
三、申报条件与推荐要求
(一)推荐要求
本次遴选以专业为基本推荐单位,同一课程如面向多个专业,只能依托其归属的某一个专业进行申报,避免重复。跨学院开设的公共基础课、通识教育课等,不占用相关学院的推荐名额,由开课学院或部门负责组织申报。
(二)优先支持方向
学校将重点布局并支持“人工智能通识课程”等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的通识课程建设,并重点支持面向区域急需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紧缺专业的相关核心课程申报,推动其课程体系建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交叉学科及产创融合型“四新”专业课程的立项。
(三)限制申报情形
国家级、自治区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不参与本次申报。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可聚焦新的课程进行建设与申报。
(四)课程负责人与团队要求
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并系统承担该申报课程教学任务2年以上。教学水平高,学生评价好。
课程团队成员结构(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应科学合理,具备良好的合作精神,成员总数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团队成员(技术人员除外)近5年内应有承担该门课程或密切相关课程教学的经历。鼓励校企共建课程吸纳企业导师加入课程团队。
课程负责人只可申报1门课程;团队成员同期最多可参与2门课程的申报。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须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优良,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教学事故影响期内的教师,或近1年受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的教师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四、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课程负责人,请根据所选课程类型,认真填写对应的《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校级金课申报书(XXXX类)》(附件1-6),并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开课学院或开课部门。
(二)学院审核与推荐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申报动员和材料审核工作。对申报课程的材料进行形式与内容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党总支须对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出具廉政意见与政审意见。
(三)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及部门于2025年12月4日17:00前,将以下电子版材料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统一压缩打包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
1.《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校级金课申报汇总表》(附件7)
的Word版及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版。
2.所有推荐课程的《申报书》PDF版(文件以“学院-课程类型-课程名称-负责人”命名)。
3.必要的佐证材料PDF版(整合为一个文件)。
(四)学校评审与立项
1.资格复审
教务处会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对推荐课程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2.专家评审
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3.审议与公示
评审结果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立项建设
公示无异议的课程,由学校正式发文立项,并给予相应建设经费与政策支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朝鲁门
联系电话:0471-6585092
电子邮箱:jxzljdk202307@126.com
办公地址: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办公楼114室)
附件:1.线下金课申报书
2.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申报书
3.线上金课申报书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金课申报书
5.产教融合实践金课申报书
6.人工智能金课申报书
7.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校级金课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