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面深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05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部署,推动智慧教育平台深度赋能教育教学改革,教育部确定内蒙古自治区为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面深化应用试点省份。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面深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内教信息函〔2025〕109号)通知要求,现面向全校组织申报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深化应用为核心,立足学校学科专业特色,构建形成共建共享、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平台应用新生态。2026年依托学校五项试点任务,遴选二级学院开展分项试点,到2027年底,基本实现国家平台在学校试点领域全场景深度覆盖,建成以国家平台资源为核心、学校教育特色资源为补充的资源供给体系,提升平台知晓与使用率,借助多元活动增强师生及群众语言能力,厚植文化认同,凝聚共同体意识,推动语言文字普及;教师智能备课、精准教学能力显著提升,学生个性化学习支持体系适配大学生需求;形成数据驱动的教育治理模式,产出一批可复制的民族院校平台应用典型经验,助力学校教育数字化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试点任务

(一)依托国家平台扩大优质资源受益面促进教育优质均衡试点

事项1:教师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体系开展备课授课,创新教育教学模式。

事项2依托国家智慧教育读书平台开展读书行动,有机结合数字阅读和传统阅读。

事项3用好中国语言文字数字博物馆,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

(二)数字赋能大规模因材施教试点

事项1:学生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体系提供的个性化学习工具动态规划学习路径、开展自主学习。

事项2教师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体系提供的智能工具动态分析学情、精准施教。

三、申报程序与时限

请有意参与试点工作的二级学院结合自身实际,自行选择试点对应事项,并对照学校方案要求制定试点子方案,于10月26日前将盖章签字的纸质版方案送至办公楼114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面深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统筹协调,提供试点必要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启动、扎实推进。

(二)精准制定方案

要紧紧围绕学校部署的试点任务及具体事项,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优势,紧扣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科学选定试点范围。实施方案要目标清晰、路径可行、措施具体、预期成果可衡量,避免空泛和贪大求全,确保试点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三)突出应用效果

二级学院要着重引导引导师生积极使用国家平台和自治区平台,将平台资源与服务深度融入日常教学、学习、教研和管理流程。要注重创新应用模式,切实提升资源利用效益,能够以量化的方式衡量教育教学质量的差别,推动学校全面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尹煦

联系电话:0471-5983449。

指定邮箱:mzxy_jwc@163.com

附件: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全面深化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试点工作方案


教务处

2025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