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校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研读《通知》精神,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项目的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初步遴选推荐工作,确保申报质量和效果。
二、项目类别与选题方向
2026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主要选题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1.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研究;
2.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3.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研究;
4.教学方法与手段创新研究;
5.实践教学改革研究;
6.人工智能赋能学科专业建设研究。
三、申报要求与程序
请各学院、各部门务必通知到所有教师,并督促其仔细、详尽地研读《通知》原文,准确理解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及材料提交要求,确保申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各学院、各部门在提交课题申报推荐材料前,须严格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内部审核意见应基于人事处开具的师德师风审查意见(针对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开具的党风廉政审查意见(针对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组织部开具的政审意见(针对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中的中共党员),科研处开具的学术不端行为审查意见(针对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教务处开具的教学事故审查意见(针对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开具。团队负责人及成员近两年(2023.09.29.—2025.09.29)有违反师德师风与学术诚信情形、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教学事故处分且仍处于影响期内的不得予以推荐。
2.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10月13日前完成内部审核与推荐,将《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申报书PDF版、Word版各一份,汇总表加盖公章的PDF版及未加盖公章的EXCEL版各一份),推荐项目内部审核意见、师德师风审查意见、党风廉政审查意见、政审意见、学术不端行为审查意见、教学事故审查意见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3.鉴于资格审查及公示要求,10月13日起将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联系人:朝鲁门、袁晓萍
联系电话:15049159679
指定邮箱:jxzljdk202307@126.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3.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