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列入《关于下达2022年度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附件1),办理延期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列入《关于认定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附件2),满足申请书中结项条件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已完成研究目标并取得实质性成果的2024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3)。
二、结项验收条件
1.2022年度、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需完成《立项申请书》中承诺的研究成果;
2.2024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需完成《任务书》中约定的相关条款。
三、验收程序
项目主持人填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4),经二级学院审核结项材料,并同意结项后,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验收,最终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延期结项
凡不能满足《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未完成《立项申请书》《任务书》约定条款的项目,或提交结项材料、但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意见为“不合格”的项目暂缓结项,项目主持人需填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5),并提出延期申请(最多不超过1年),经二级学院同意后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备案。
已延期的202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如不提交结项材料或结项验收“不合格”,将依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给予撤销项目处理,学校视具体情况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五、中期检查
1.未申请结项的2024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2.项目负责人需对照《立项申请书》,撰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等,并重点突出预期的成果及目前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或成效等。中期检查报告格式自行拟定,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六、材料报送
1.结项申请材料
申请者需提交《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各1份。
2.延期申请材料
申请延期结项者需提交《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项汇总表》各1份。
3.中期检查材料
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1份。
上述材料需经二级学院签字盖章后转换成PDF版,2025年6月20日前发送至教学质量管理科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朝鲁门、袁晓萍
联系电话:0471-6585092
指定邮箱:jxzljdk202307@126.com
附件:1.关于下达2022年度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
2.关于认定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3.2024年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
5.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
6.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7.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项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