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15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列入《关于下达2022年度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附件1),办理延期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2.列入《关于认定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附件2),满足申请书中结项条件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3.已完成研究目标并取得实质性成果的2024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3)。

二、结项验收条件

1.2022年度、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需完成《立项申请书》中承诺的研究成果;

2.2024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需完成《任务书》中约定的相关条款。

三、验收程序

项目主持人填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附件4),经二级学院审核结项材料,并同意结项后,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验收,最终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延期结项

凡不能满足《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未完成《立项申请书》《任务书》约定条款的项目,或提交结项材料、但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意见为“不合格”的项目暂缓结项,项目主持人需填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5),并提出延期申请(最多不超过1年),经二级学院同意后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备案。

已延期的202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如不提交结项材料或结项验收“不合格”,将依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给予撤销项目处理,学校视具体情况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五、中期检查

1.未申请结项的2024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2.项目负责人需对照《立项申请书》,撰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等,并重点突出预期的成果及目前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或成效等。中期检查报告格式自行拟定,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六、材料报送

1.结项申请材料

申请者需提交《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各1份。

2.延期申请材料

申请延期结项者需提交《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项汇总表》各1份。

3.中期检查材料

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1份。

上述材料需经二级学院签字盖章后转换成PDF版,2025年6月20日前发送至教学质量管理科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朝鲁门、袁晓萍

联系电话:0471-6585092

指定邮箱:jxzljdk202307@126.com

附件:1.关于下达2022年度教育研究项目的通知

      2.关于认定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3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3.2024年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

      5.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

      6.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7.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项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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