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2)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各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参评条件
请严格按照《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对应类别的“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评选工作安排”要求报送。超出评选范围、不符合参评条件的不予受理。
不参加此次评选的教材包括:
1.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类:各类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翻译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境外教材(含翻译教材),担任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或主编的人员主编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以及获得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且未改版的教材,不参加本次评选。
2.高等教育类: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翻译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境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参加本次评选;担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或主编的人员主编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不参加本次评选;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以及获得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且未出版的教材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教材要求详见《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
2.各单位在申报推荐时应优先考虑在评选通知发布前入选国家级规划教材、自治区级规划教材,获得部省级或高校教材建设相关奖项的教材。
3.各单位推荐本科教材时,建议推荐理工农医类教材。
4.教材原则上应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不同版次的同一种教材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 )。
5.各单位的申报对象和材料须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并加盖印章,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包括教材名称、册次、国际标准书号、主编、编写人员、出版单位等)。
三、材料报送
1.《推荐汇总表》(附件3),盖章扫描件(PDF版)、可编辑电子文档(WORD版)和纸质1份;
2.《申报推荐评审表》含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附件4),盖章扫描件(PDF版)、可编辑电子文档(WORD版)和纸质5份;纸质要求将申报表及其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
3.申报教材(PDF版、纸质一式三本或三套),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报送(一式五份)。
4.其他要求:
(1)纸质教材须提供最新印次的PDF版(从封面到封底的完整版)和样书(由出版单位协助提供),PDF版中全册教材的不同分册以不同文件提供。
(2)数字教材须提供全部教材内容电子版或能够查看全部教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
(3)纸质教材附带数字资源的,邮箱须上传纸质教材最新印次的PDF电子版以及全部数字资源电子版或能够查看全部数字资
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邮寄材料要求纸质教材及数字教材光盘或U盘。
5.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盖章扫描件和纸质3份)。
盲文教材、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等以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编写的教材,需同时报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版本。另,通过行指委、国家开放大学或全国自考办申报的教材,在系统平台申报的同时将申报教材的电子版材料和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材料清单参照前项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材料不予受理:
(1)不符合评选范围及要求;
(2)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推荐;
(3)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提供教材电子版,附件不齐全、内容不真实;
(4)在知识产权或其他方面存在法律争议。
四、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5年7月10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材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赛娜 袁晓萍
联系电话:15849185826
指定邮箱:jcglk202307@.com
附件:1.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3.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推荐汇总表
4.第二届全国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申报推荐评审表
教务处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