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5〕3号)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5〕50号)要求,现对我校2025年各本科专业负责人新增或变更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认真核实《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名单》(附件1);
2.2025年新增本科专业需推荐专业负责人1名,请相关学院依照《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专业负责人遴选与管理办法》(附件2)执行;
3.如需变更专业负责人,请相关学院遴选(聘任)小组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负责人遴选与聘任程序进行遴选,并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推荐名单;
4.变更或新增后的专业负责人,填写《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专业负责人推荐表》(附件3)后,于2025年7月17日17:00时之前报送办公楼114室教学质量管理。
附件:1.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名单
2.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专业负责人遴选与管理办法
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专业负责人推荐表
教务处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