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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商“正行向善 ”奖学金的通知

2025-12-10

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促进与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共同设立浙商“正行向善奖学金 ”项目,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旨在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就做好 2025年浙商“正行向善 ”奖学金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浙商“正行向善 ”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在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二年级) 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

符合以下条件:

(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三)道德品质优良,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情况。诚实守信, 品行端正, 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艺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四)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学业成绩(智育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都必须位于评选范围前 10%,且无必修课、限制性选修课重修;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专业竞赛、创新发明等某一方面获奖或表现特别优秀者。

二、名额及奖励标准

2025 年浙商“正行向善 ”奖学金名额:50 名,奖学金金额每人 2000 元。请各学院按照《2025 年浙商“正行向善 ”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 2)执行。

三、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 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评审

请各学院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等额评审,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三)学生工作部(处)评审

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学生名单及评审材料进行等额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 12 17 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二号公寓“一站式 ”学生社区 107 室 电子版(附件 1 附件 3) 材料发送mzxyxszzzx@163.com。报送材料有:

1.《浙商 正行向善 ”奖学金申请表》 一式三份(附2024-2025 学年成绩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1);

2.《2025 年浙商“正行向善 ”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附 3);

3.浙商“正行向善 ”奖学金奖学金评审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做好奖学金评选宣传和通知工作,确保每位有参评资格的学生都知晓和参与奖学金评选。

2.奖学金的评审务必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做好奖学金评审报告、会议记录,完善奖学金档案材料, 自行留存备检。

3.严格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间完成各项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否则取消该学院评选资格及指标,责任由学院自行承担。

4.工作要透明、公开,不得弄虚作假。若出现违规违纪现象,根据《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督查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按评选条件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有违纪情况的学生直接取消资格,并将指标重新分配给其他学院。

6.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均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全校师生的监督。

7.举报电话:0471-6585187、6585212、3671356,联系人: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