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第三次党代会 > 秒懂党代会 > 正文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如何规定党员的权利?

来源: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