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1〕39号)精神,我校将进行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直接网上申报,请申请人详细阅读《用户手册(申请人)》(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时间:5月17日—5月26日。
三、申报人需提供的材料
1.师范类专业: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和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和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非师范类专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体检合格证明一份,必须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表有效期为一年,即2020年5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21年春季申请认定时无效。
4.近两年的教学业务档案(教学进度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以上所有材料于2021年5月28日前报送人事处。
附件1:《用户手册(申请人)》
人事处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