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关于做好2025年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9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5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符合教师、实验、思政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和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评审进度安排
(一)2025年6月25日前,申报人员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完成信息的填报,按照《2025年职称申报个人用户操作手册》具体操作方法进行(见附件1),同时导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后,方可参加本次职称评审。
(二)2025年6月30日前,按照《呼和浩特民族学院职称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专业技术岗位重点业绩分类与绩点评价参考》(民院院发〔2024〕31号)文件,完成各部门(学院)对申报人员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审核。
(三)申报绿色通道
2025年6月15日前,申报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的人员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要求,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相对应的栏目填报。
2025年6月20日前,各部门(学院)审核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经党政联席会(处务会)研究后报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四)其他系列
除高校教师、实验技术、思想政治教育自评系列以外的其他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按照自治区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要求执行。
(五)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申报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项目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
(六)学校审核时间
1、学校审核申报人员基本条件和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
2、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集中审核时间
(1)6月20日—7月1日审核绿色通道申报人员材料;
(2)6月30日-7月15日审核非绿色通道申报人员材料。
(七)评审时间: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评审工作。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正反面打印)一式30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单》两份。以上表格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线上填写申报并下载。
(二)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情况由各部门(学院)填写并加盖公章。
(三)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进修结业证书(思政系列除外)、继续教育审验卡(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自行打印)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的有关材料,包括各类成果及奖励证书、相关证明、鉴定书、专业论文、专著、解决技术难题的专项报告或实例材料、结题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任现职以来的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六)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时间为当年职称申报截止时间,申报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
(七)其他有关材料(普通话证书、班主任证明、政治审查意见、党风廉政意见等材料);
(八)各部门(学院)的评审情况报告、公示材料、个人及所在单位诚信承诺书、《2025年教师、实验、思政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以上材料除《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用A3纸打印外,其他材料都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按《目录单》要求装订成册。
绿色通道申报人员纸质版材料请于6月21日前、非绿色通道申报人员纸质版材料请于6月3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410办公室,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imnc.edu.cn)
四、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2024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为正高级:320元,副高级:280元,中级:150元,初级:100元,评审未通过人员评审费不予退还。
附件:1.《2025年职称申报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2.《关于做好2025年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3.《2025年拟参评教师、实验、思政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
4.《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