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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推荐2024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
2024-02-28 15:04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办202437号)精神,现将开展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申报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培养方式及数量

(一)培养方式。我校可申报推荐区外培养方式(赴区外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进行培养学习),培养期限为1年。

(二)培养数量。我校可推荐1-2名,各部门推荐名额为1名。

二、选拔条件和范围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少数民族,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重点选拔范围

1.围绕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

2.围绕将内蒙古建设成为中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五大任务;

3.围绕工程、教育、卫生、农林牧水等支柱产业;

4.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5.其他具有地方优势特色的专业和领域。

三、申报流程

申报人及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按照以下流程,通过线上(网 址:https://ssmztp.xjzcsq.com)与线下同步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注册登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管理系统”,点击“新增申报表”按钮新增申报材料,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培养方式,保存数据。点击“编辑申报表”编辑详细数据,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后,提交数据。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登录“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管理系统”(审核账号用户名密码请于人事处联系),点击菜单“申报材料审核”进入审核人员列表,点击“审核材料” 按钮审核材料。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点击“打印申报表”,将盖章后的纸质版同步报送至学校人事处。

(四)学校按照分配名额、选拔范围和条件等要求对申报学员进行审核把关。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部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附件1)有关要求,做好本次推荐的宣传和组织工作,根据本部门学科及专业建设需要和青年教师培养需求,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人选。

(二)各部门将推荐报告、《特培学员申报表》一式四份(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盖章)和《2024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学员汇总表(附件22024年3月5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410室,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imnc.edu.cn。

联系人:裴婷婷    联系电话:6585582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的通知

2.2024年度“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学员汇总表

     3.特培学员请销假审批表


人事处

202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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