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网上采购操作行为,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网上采购是指采购人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在线报价,按照满足需求的最低报价者成交的电子化采购形式。其实质是询价采购,适用于规格、标准统一的物品采购项目。
第二章 采购人职责
第一条 采购人对外公开发布竞价采购信息,包括:采购需求、成交结果、项目废标等。采购人公布的竞价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合规,不得包含歧视性、排他性内容,技术需求中不得包含商务和服务条款。竞价需求发布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变更或取消采购需求。
第二条 网上采购按照“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采购人在满足竞价需求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第三条 采购人应当在竞价截止时间后 5 个工作日内,选择确认成交供应商;逾期不确认的,系统自动确认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系统提供采购结果公告时间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应当废标:
(一)符合采购需求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符合采购需求条件的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的。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一条 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响应采购人提出的所有需求,不得通过虚假应答、串通等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条 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理解采购要求,合理报价。供应商应对报价负责,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理解并接受:
(一)不得恶意填写不实价格,一旦报价不可撤销;除特别约定外,报价有效期不得低于20天;
(二)竞价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价方案,竞价时间截止后不得对报价方案做任何更改或退出;
(三)竞价采购延期时,在第一阶段已报价方案不得调高价格或降低服务标准;
(四)发现有(或被投诉经核实)恶意填写不实报价或与采购需求无关内容的,经核实后,给予违规黄牌警告一次。两次黄牌警告后将终止供应商一年内参与竞价采购的资格;
(五)报价内容涉及违法,系统将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案,经查实责任的违法行为,相关供应商将禁止参加平台内任何采购活动;
(六)超过采购人预算上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第三条 采购人按规则选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公告发布后 3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主动与采购人联系,商定供货、合同签订等事宜,并按采购需求和成交公告并提供相关服务。
第四条 成交公告发布后 ,成交供应商除不可抗力外的原因不得放弃成交;确需放弃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说明。经采购人核定后,递延选择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重新发起竞价项目。
第五条 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系统将冻结其账号三年,并予以公示,情节严重的,平台将上报工商、质检或公安部门进一步处理:
(一)供应商提供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
(二)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证明的;
(三)与其它供应商串通,谋取成交的。
第四章 竞价平台
第一条 竞价平台负责网上采购系统的设计、建设、运维和信息保密工作。
第二条 负责网上采购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及相关制度的制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条 以上规则适用范围仅限于“云采通”采购平台内的竞价采购业务;
第二条 本规则未涉及之问题参见有关法律法规,当本规则与有关法律法规冲突时,以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准。在本规则范围内“云采通”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