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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 2023 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总支、各有关部门,2023届毕业生: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 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精

神,现就做好我校 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通

知如下:

一、宣传动员

请各学院要及时通过适当方式将选调公告及有关通知向全体应届毕业生公布,保证应届毕业生应知尽知。

  1. 报名和审核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填写《2023 年集中选调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申请表》),于 1 27 17:30 前向本学院党总支指定邮箱内发送《报名申请表》电子版。

    (二)学院审核。各学院党总支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

    选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于 1 28 17:30 前,将《推荐报名人选名册》《报名申请表》电子版以文件夹压缩包的

    方式(文件名设置为:XXX 学院+选调考试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 zzb@imnc.edu.cn,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推荐报名人选名册》《报名申请表》纸质版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313 室

    联系人:齐丹,联系电话:0471-6585068

    组织推荐。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就业指导处、保卫处,对照选调资格条件对《报名申请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汇总报学校党委择优确定推荐名单,于 1 月 31 日报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时各学院通知学生做好网上报名准备工作。

    网上报名经过学校推荐的考生务必于2023 年 2 月 1 日 9:00 至 2月 9日 17:00 自行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选调生考试”入口,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初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 工作纪律

    充分认识选调生推荐报名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比选择优原则贯穿始终,推荐出真正的“好苗子”,以队伍源头的高素质保证发展高质量;充分认识选调生推荐报名工作的严肃性,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现象。

    违反纪律要求,给选调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 有关要求

    为了扩大就业,推荐选调的学生可以同时兼报内蒙古公务员“四级联考”旗县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职位,但从考察开始不再递补。因此,前期选调资格条件的审核把关尤为重要,尤其是每年因学生必修课和选修课不及格、补考或重修情况把关不严,导致今日考察后被取消录用的人员较多,请各总支提前认真核实学生必修课及选修课累计重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确保不再因此项条件审核不严而导致后期空缺职位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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