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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3年专升本免试考生招生实施方案
供稿单位: 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7日 14:01       点击量:477

为做好我校2023年专升本免试考生招生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免试考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教招考成〔202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下达为准,可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和“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www.imnc.edu.cn/zs/)进行查询。

二、招生对象

(一)获奖免试考生。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且符合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的高职(专科)毕业学生。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含高校新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应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应征入伍的往届毕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我区应征入伍的可申请参加2023年全区专升本免试招生。

三、志愿填报

网报志愿具体时间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内蒙古招生考试”公告为准。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免试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章程,准确了解报考专业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生综合服务平台” (https://www4.n m.zsks.cn/BaseStudent/),按照“考生类型”结合《专业指导目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业指导目录》中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查看我校免试考生招生专业。考生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报考,报考院校及专业一经确定,不得更改。不符合要求的志愿填报视为无效志愿,将无法参加第一轮录取,只能参加调剂录取。

四、录取规则

(一)获奖免试考生。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赛项,同一等级获奖考生个人奖优先于团队奖录取。同为团队奖以获奖名单中个人排名优先顺序录取。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生志愿、服役期间表现(烈士子女、烈士配偶、服役期间立功授奖、参战、服役年限等设为优先录取条件)、在校期间成绩等情况,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五、退伍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

综合考查满分为100分,包括面试考查和现实表现考查两个环节,面试考查占80分、现实表现占20分。

(一)面试考查:主要考查人文社科类综合知识,考生在抽题后指定时间内答题,学校专家根据答题情况进行打分。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官网的相关通知。

(二)现实表现:考生将各类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打包发至学校指定邮箱(jwc@imnc.edu.cn),并附对现实表现材料真实性方面的个人承诺书。

面试考查和现实表现成绩核定结束后,把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发布到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www.imnc.edu.cn/zs/),同时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六、录取流程

(一)免试录取工作分多轮开展。学校完成免试考生单列计划后,将录取名单在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考生录取后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参加调剂。

(二)学校若未完成免试招生计划继续进行调剂录取,工作流程与第一轮相同,直至免试招生计划全部完成。

第一轮未被录取的免试考生所报志愿自动失效,可参加调剂录取。根据免试招生专业及剩余计划数,对应《专业指导目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业指导目录》重新填报志愿,填报流程与首次填报志愿相同。

(三)第一轮未被录取的免试考生未参加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或所报志愿不符合招生要求的,视为放弃本轮次专升本免试资格。

七、其他要求

对在申请免试考生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免试考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八、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专升本免试考生招生综合考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举报电话为(0471)6585079。

(二)专升本免试考生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校官网上进行公布。

(三)凡在专升本免试考生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471-6585520(兼传真)

2.学校网址:http://www.imnc.edu.cn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