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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采购项目审计通知(2021第02号)

审 计 通 知 书

 

呼和民院内审[2021]02

国有资产管理处、各有关部门:

按照学校要求,审计处计划于202141日起,对附件所列采购项目进行内部审计,请国有资产管理处、项目单位、财务处等有关部门给予积极配合,落实专人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于202141日前备齐审计所需相关资料。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内容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物资采购内部审计暂行办法》第二章规定的审计内容(详见审计处网站“校内规章”)。

二、审计资料

请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照《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物资采购内部审计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七条的规定准备审计资料,填写审计资料清单和承诺书,并审计组到场后交于审计组。

三、审计组名单:

组长:肖玉婷,成员:郭晓东、张雪、刘晓阳

联系人:莎日乐,联系电话:13674830801

附件:1. 拟审计采购项目统计表

2.审计资料清单

     3.承诺书

              审 计 处

               20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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