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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课”的历史沿革和新体系的形成

发布日期:2011年08月25日   来源:    点击量:

“两课”的历史沿革和新体系的形成

马列教研部

“两课”即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简称。“两课”是高校德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社会主义高校教育的本质特征之一,是每个大学生的必修课。“两课”的主要任务是对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保证学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

“两课”体系的形成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新中国建立以来,高校先后开设了配合社会主义建设各阶段任务的政治理论课或共同政治理论课(1949—1977);改革开放以来又设立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构成“两课”(1994),1998年党中央审定了新的“两课”课程设置方案。

“两课”新体系形成于1998年4月。经党中央同意的新的“两课”课程设置方案的提出,是“两课”课程体系的新发展。新的“两课”课程设置方案更好地体现了对大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的基本要求,更适合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两课”内在的层次结构

新的“两课”课程方案大体分为三个层面:一是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育为主体的课程设置,如“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属于基础理论教育的内容;二是以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过程中两次理论飞跃的成果为主题的课程设置,如“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体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性和时代性;三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当代世界和人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主题的课程设置,如“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学概论”。这三个层面是一个整体,以邓小平理论为中心内容,统一于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

“两课”课程的开设

根据中宣部和教育部联合颁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教社科[1998]6号),三年制普通专科开设“思想道德修养”、“法学概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五门(自治区高校加开“民族理论”)课,同时每学期都要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

根据教育部社政司2003年2月《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教学基本要求修改说明》,原“邓小平理论概论”调整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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