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实训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实训工作,促进学生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提高,结合我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和实训课的具体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业实训的组织与管理
专业实践教学和实训工作部、教研室两级管理。马列教研部负责全部的有关实践教学工作管理文件的制订、专业实践教学工作检查评估及重要问题的协调处理。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专业的实践教学、实训工作。
教研室负责如下工作:
1、制订每学年的专业实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教研室根据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选择实训地点(场地),落实指导教师。
3、评定实训成绩。
4、负责计划实训基地的建设
实训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1、根据实践教学大纲,拟订实训计划;
2、对学生阐明实践教学大纲及实训计划的内容、明确实训目的;
3、对学生进行实训期间的安全教育、遵纪守法和出勤纪律等教育;
4、根据实践教学大纲要求请专家做报告,并对学生进行现场教学、指导及必要的参观;
5、指导老师写好,实训报告,给学生评定实训成绩;
6、写出实训总结。
二、实践教学的形式
实践教学可根据,实训要求采取集中与分散,校内、校外实习与教学相结合等多种组织形式进行。对于分散形式的专业实习,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习要求,不能放任自流。
三、专业实训时间安排
根据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特点,教学实训原则上从三年级开始安排。
四、实训场地的安排
在满足实践教学大纲要求、保证实训效果和质量的前提下,按照相对稳定和节约的原则,安排在校外实施基地。
五、专业实训考勤
1、实训学生应按教学计划规定,认真完成专业实训内容,听从部和教研室的安排和指导。
2、因病、因故不能参加实训者,要有医院证明及书面陈述报告,向部办理请假手续;实训期间请假,应经指导教师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训场地,否则按旷课处理;未参加实训或实训成绩不合格者,需重修,否则不于毕业。
六、实训考核
1、实训成绩,按百分比评定,学生成绩应按正态分布,严格控制成绩优秀的人数比例(40%)。
2、学生成绩应根据,实训教学大纲要求及学生的实训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实训报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七、实训总结
1、写出书面总结。总结材料中应包括教学实训计划的执行情况、指导方法、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等内容。
2、教研室应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实训总结材料汇总存档,并报部办公室备案。
马列教研部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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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zhaomei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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