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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工委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大学生“中华魂”(践行核心价值观 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读书征文活动暨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系(部)党总支、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指示,根据全国、自治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教育部(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2015年举办全国青少年“中华魂”(践行核心价值观,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在全院学生中认真开展“中华魂”(放飞梦想)主题教育读书征文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中华魂”(践行核心价值观,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读书征文活动组委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胡春梅(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关工委名誉主任)

阿 民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关工委副主任、研究员

副组长:李宏亮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团委书记

曼德尔娃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关工委副主任、教授

思 勤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工会(老干处) 调研员

成 员:周 双 喜 蒙古语言文学系党总支书记

赛 音 图  汉语言文学系党总支书记

布和朝鲁 外语系党总支书记

常 喜 传媒系党总支书记

王 福 清 教育系党总支书记

赛音乌力吉 音乐系党总支书记

那 日 苏 体育系党总支书记

包 国 庆 美术系党总支书记

乌云巴图 管理系党总支书记

白 哈 斯 经济系党总支书记

海 霞 法律系党总支书记

布尔古德 数学系党总支书记

雪 梅 计算机系党总支书记

朱 俊 杰 环境工程系党总支书记

苏义拉斯琴 马列教研部党总支书记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中华魂”(践行核心价值观,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加强对青年学生进行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网络道德和法制教育,引导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帮助学生树立积极向上的个人理想。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发奋学习、不懈奋斗。

三、活动原则

坚持自愿参加,集体报名,注重民族特点,联系实际,重在育人。

四、组织要求

各系(部)党总支、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在学院党政领导下,遵照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主题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认真做好“践行核心价值观,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团组织的领导作用、关工委老同志的指导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带头作用,把活动融入到大学生日常思想教育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突出典型事例的报道和宣传,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积极组织青年大学生参加征文、演讲比赛,向学院关工委推荐优秀征文和演讲选手。,具体要求是:

(一)征文:(蒙语、汉语)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联系实际,内容健康,一事一议,事理交融,语言流畅,形象生动,文字活泼,富有时代感。征文体裁不限,每篇3000字左右。

(二)演讲:(蒙语、汉语)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联系实际,夹叙夹议,事例生动,语言流畅,感染力强,动作、妆容、服装自然大方,普通话标准,时间限定5分钟以内。

五、订购读本

根据上级主办单位的要求,此次主题教育活动指定用书《践行核心价值观,凝聚中华正能量》(青年读本),人民出版社出版,每册定价人民币8.00元。该书对主题教育活动有重要的参考指导作用,请各系(部)党总支、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积极组织订购,在4月30日前将填报好的用书征订单,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学院关工委办公室并领取读本。

六、奖励形式

(一)院级奖励:设立 “优秀组织奖”,对获得优秀组织单位的系部颁发奖状(集体奖由学院关工委根据获奖和学生参与度等情况综合考虑);学生个人分别设立“征文优秀奖”和“演讲优秀奖”,并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由学院关工委组织有关专家评审)。

(二)全国(自治区)级奖励:按照上级主办单位的评奖办法确定,学院不再重复评选奖项。

七、时间安排

(一)2015年3月初,各系(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小组、团总支正式启动“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同时按照第五项规定的时间和填报要求,做好活动用书《践行核心价值观,凝聚中华正能量》(青年读本)的订购工作。

(二)2015年3月—6月,学院集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阶段。各系(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践行核心价值观,凝聚中华正能量》(青年读本),围绕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在开展好活动的基础上,按第四项规定做好征文、演讲比赛评选及材料上报工作。

(三)2015年6月—9月,学院征文、演讲评选阶段。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集中对各系(部)报送的征文和演讲稿开展评选工作,对于入选参加大学生主题教育活动征文、演讲比赛的学生,再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和修改。10月底前将参赛材料(文字材料、演讲视频和活动总结)一并上报教育厅关工委。

(四)2015年11—12月,学院总结“中华魂”(践行核心价值观,凝聚中华正能量)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总结表彰将另行通知。

上一条:关于调整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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